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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男律師控告紅娘公司歧視

離婚男律師控告紅娘公司歧視 
【中廣新聞網  】 

美國加州一名律師控告網路紅娘公司因為他離婚手續還沒有完成,就拒絕為他服務,這已經侵害到他的權益,他控告紅娘公司歧視。

36歲的「克拉森」在加州執業,他婚姻破裂,正在和老婆辦理離婚,雖然手續還沒有完備,可是他想要儘快尋覓寄託,彌補情感空缺,由於律師的工作忙碌,他沒有太多空閒時間出去尋覓對象,只好求助網路,他興致勃勃的找上網路紅娘公司,沒想到對方以他還沒有結婚的理由拒絕了他。

「克拉森」說加州法律明訂禁止婚姻歧視,也就是說,服務業不能拿人的婚姻狀況,作為拒絕為顧客服務的理由。他除了要求法官強制紅娘公司廢除只為單身服務的政策之外,還要求對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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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不叫婚姻歧視吧,不過我不知道要如何反駁他.... 
  • 難怪他得要辦理離婚  =  =
  • 要求法官強制紅娘公司廢除只為單身服務的政策之外,還要求對方賠償。


    -------他應該參加換妻俱樂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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