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ETC案 遠通電收繼續營運


 
 
 
交通部今晚宣佈,有關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案,依法調整契約,遠通電子收費公司繼續營運;使用車上機  (OBU)兩年內達一百次者,退OBU費用。
二年內一百次沒一百次不就沒得退了~~一樣的問題還不是存在~少數人用車道把多數人權益佔去了

看樣子交通部和遠通只是在演戲~說的多強硬~結果還不是一樣給遠通~
明明就幣案一大件~現在變成搓湯圓~搓一搓就沒事了~
最好是那些小腳色~拿錢~上面的不會知道~~

老百姓醒醒吧~~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