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 2006-03-25 00:08:31 交通部:ETC案 遠通電收繼續營運 交通部今晚宣佈,有關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案,依法調整契約,遠通電子收費公司繼續營運;使用車上機 (OBU)兩年內達一百次者,退OBU費用。二年內一百次沒一百次不就沒得退了~~一樣的問題還不是存在~少數人用車道把多數人權益佔去了看樣子交通部和遠通只是在演戲~說的多強硬~結果還不是一樣給遠通~明明就幣案一大件~現在變成搓湯圓~搓一搓就沒事了~最好是那些小腳色~拿錢~上面的不會知道~~老百姓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