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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 / 房貸問題 - 貸款人和所有人需是同一人嗎?

我和我先生最近可能會要買房子  ---

1.如果是用我先生的名義去貸  (因為他收入比較高而且我現在也沒上班,應該是他才貸的到吧)房子可以登記在我名下嗎?

2.另外一個問題,因為我先生是外國人(在台灣科技公司上班),這樣可以貸款嗎??  其實我是挺有疑慮的..因為我之前的老闆是外國人,年薪上千萬台幣哦,要辦張本地銀行的信用卡竟然也辦不下來....所以...

3.  如果以上的可能性都不成立,那銀行會讓我這個沒工作的人去貸款嗎(我們最多貸7成),還是我要提供其它自己的財力證明,如定存多少或是房子??  (可是在我名下的房子都不在台灣  -  上海/  美國)

以上就是我的情形和疑慮,不知有沒有在那位對這行較了的水水可以回答我的問題哩  ^^


  • 1.如果是用我先生的名義去貸    (因為他收入比較高而且我現在也沒上班,應該是他才貸的到吧)房子可以登記在我名下嗎?
    答案:可以的,只要有登記是配偶關係

  • Thanks  DD媽  for  #1  question.

    Anyone  else  can  answer  me  #2  #3??
  • 1.可以的.你們夫妻都當共同借款人就可以了
    2.外國人只要有台灣的居留證就可以,不過你本人一定要當保人
    3.定存可以當財力,國外的房子則不承認

    結論是,你跟你先生一起做共同借款人,房子可以登記在你名下

    我是建華銀行行員  許小姐  0939960747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 用妳的名字買,提供配偶收入與財力證明,很OK
    如果貸款金額高(數千萬),則可提供國外資產為參考.
  • 曾經有人25歲回台灣買第一個房子
    四千多萬
    在台灣沒有報稅紀錄
    也沒有收入紀錄
    本來也是全部用現金購買無貸款
    但朋友建議應到銀行辦理設定,比較安全
    所以代書就有送件到當時的世華,華信等銀行
    前任屋主設定到三千八百萬元(由上海商銀承作)
    我只設定到三千三百萬元左右,但承辦銀行有要求儘量提供財力證明和國外的房地產資料,與各項國內外,能夠證明財務的資料,最後新屋主只提供香港的一個戶頭和房地產資料,他們最後還是通過了.
    只是,如果要貸款出來,也只能拿到兩千七八百萬吧(詳細數字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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