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有關駕照註銷問題.......麻煩各位了

我在今天去監理所換駕照時(過期),
服務人員告知我因有罰單未繳因而註銷駕照(94.04.19註銷)。
期間我都不知情...(已搬離家中長達6年,但戶籍仍在家中..)

而我在94.11.02違規親簽了一張紅單,也早已繳納了,但服務人員給我的違規查詢報表中有出現一筆94.11.02"無照駕駛",罰款高達9600元!!

(是因為警察回去警局二次查驗時,發現我的駕照被註銷,才又開的==>監理所說的)

服務人員告訴我須繳清罰款才能重新考駕照...如果再拖延...罰款會在加重!!

我可以提出申訴嗎??
罰單.通知書等是否一定要本人親簽收才可以呢??
還是家人代收即可??


麻煩有經驗的各位了....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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