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環保署開單~~~

今天我帶我家狗狗出去買東西時.居然被開單了.要罰1200那人說因為我家狗狗隨地大小便.問題是我根本就沒有看到ㄚ.而且那個人很賤ㄝ.跟我跟到家門口才說.如果我家狗狗真的有大便為什麼不當場檢舉我.要到我家門口才說.
我說我沒有看到我家狗有大小便.他就說有ㄚ你在買東西所以沒有看到.又說如果你不依那就罰6000,因為你溜狗沒有用狗鍊.很機車ㄝ我能說什麼,我當然選1200ㄚ.有種被勒索的感覺ㄝ.
  • 好扯
    他真的是環保署的人喔
    真是恐怖
    那以後帶狗出去
    還真是要小心了

    不能說你真的沒看見嗎?
    除非他有證據
    物證
    人證
    光是用說的
    怎麼能讓人相信呢?
    太奇怪了!
  • 沒有當場抓你就沒有物證,你不可以反告嗎﹖

    (我知道我很愛用美國當例子~但是那只是因為我住這裡~不要罵我)在美國沒有當場抓都可以上法庭抗爭﹗即使是超速之類的,如果警察沒有當場抓或是錄影存證,事後再回來,都可以到法庭上爭。
  • 除非他是現場舉發  否則要拍到你狗狗剛好大小便時的照片  不然你可以不理他  當然他一定會惱羞成怒開你更多
    這時候就只能靠申訴  上法院ㄋ
  • 請他舉證拉
    否則不要理他
    你上訴到底拉
  • 聽大家這樣說
    我越來越替你奮慨
    也太無理了吧
    一定要"好好"據理力爭
    必要的時候
    我想"水果"報可以給你很好的"建議"
    加油
  • 我心中存疑的是......
    溜狗沒有用狗鍊的話
    真的要被罰6000元嗎?
  • 我也跟jdb有相同的疑問
    溜狗沒有用狗鍊的話
    真的要被罰6000元嗎?
    我帶小西施去公園玩都沒用狗鏈耶
  • 呃...對不起問一個很笨的問題
    您該不會是當場掏了一千二給他吧!?

    要不然就上訴吧
  • 沒有就好....
    祝你把你的大同電鍋用到爛掉喔
  • 可是我記得要用狗鏈耶
    之前新聞有報導過
    就是現在狗狗不可以不帶狗鏈四處跑
    一定要有主人用狗鏈牽著喔

    剛去知識+找的
    ----------
    台北市政府對蹓狗未繫狗鍊之飼主強力執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七項處以兩千至一萬元罰鍰~

    養狗要注意的問題!!
    一、開始養狗就要報戶口(植入晶片),轉讓(或送人)、遺失或死亡也要申請,否則罰2000元。(規定: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罰則: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5款)(各鄉鎮市公所或家畜疾病防治所及動物醫院皆可辦理)。
    二、養狗每年皆需要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否則罰一萬元以上。(規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三條;罰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五條)(到鄉鎮市公所或家畜疾病防治所及動物醫院皆可辦理)。
    三、帶中、小型狗出門到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進出之場所,例如騎樓等)一定要使用狗鏈牽引且要由7歲以上的人伴同,否則罰2000元。(規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罰則: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6款)。
    四、帶大型狗(23公斤以上)出門一定要使用狗鏈牽引且由成年人伴同,兇猛會咬人的品種(或曾經咬過人的狗)一定要帶口罩,否則罰兩萬元。(規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3款)。
    五、流浪犬(含在路上無狗鏈牽引而任其自由行走的家人)任何人皆得以捕捉送交公立收容所(規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
  • 而且假設你家的狗狗真的有大小便
    而那個環保署沒有當場罰
    可能是因為沒有狗鏈
    他不能確定是誰的狗
    只好跟到你們回家
    才開罰單吧
  • 他真的是環保署的人嗎  =  =|||
    你會不會被詐騙集團騙了呀
    他有沒有給你看証件什麼的~~
    希望你不是被騙啦  @@"
  • 真的有點像詐騙集團耶..
    版主是只拿到罰單,  還是直接繳1200給那個人呢
  • 溜狗沒有用狗鍊 的確會開罰 版大的了解可能不夠
    我們永和這裡有個四號公園 每到週末假日時 公園一定人山狗海的
    並沒有開放狗可以進公園 但是大家都這麼聚集在那邊聊狗經
    情況來了 上一次我帶小巴及cherry去散步時
    因為牠們體型小 而且會跟著我和女友走 所以沒有上項圈拉著
    況且每次出門我都會揹著”溜狗包”裡頭有水有報紙的 準備處理排泄物
    玩了差不多一小時左右準備要回去時 突然看到一群身著環保稽查背心的人員 並且會同了數名警察正在進行取締
    我見狀愣住 但想說小巴牠們沒亂大小便 又不亂跑
    便故做鎮定的從旁繞過 但此時環保人員就往我的方向走來
    並說:先生 這是你的狗嘛 我回道:是 有什麼問題嘛
    對方說:這樣沒有上鍊子拉著不行唷 照理說要開單罰1千2
    我再回道:是嘛 可是牠們沒怎樣 又蠻乖的不會亂跑
    對方說:你的狗小隻 這一次沒關係 但下次記得要綁繩子
    我聽到後回聲謝謝 就趕緊連同女友抱著小巴跟cherry離開現場
    因為 後頭已經有數名黃金跟哈士奇的飼主正在被開單
    有些是我的朋友 還不是被開第一次了
    一定有相關法源可以被依據而開罰 
    想想看 擔心基於環保署公權力效果不夠 還會同警方一起來
    怎麼可能是為了衝業績或是胡亂開罰 但相較於版大的情況
    確實在過程間有瑕疵 開單後補拍的照片是妳申訴的理由
    沒有第一時間對妳提出告訴的動作 流程中不太對
    但假使對方是以沒有使用牽繩來對妳提出告發 那就沒輒囉
  • 的確有相關法條依據 請參考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規定,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另依同法第50條規定,不依第11條第1款至第7款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命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另未繫牽繩之法條 請參考

    帶中、小型犬出門到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進出之場所,例如騎樓等)一定要使用狗鏈牽引,且要由7歲以上的人伴同,否則罰2000元。(規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罰則: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6款)。

    帶大型狗(23公斤以上)出門一定要使用狗鏈牽引且由成年人伴同,兇猛會咬人的品種(或曾經咬過人的狗)一定要帶口罩,否則罰兩萬元。(規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3款)。
  • 真是的 水晶妹早已找到資料並跟大家分享
    下次應該把全版看過後再回應比較好 
    大家都很有心在回答問題 討論區這樣才有趣
  • 恩∼∼ 沒用的。

    我上次也被開單,他們也不是當場立即開我單,
    是過了好一會,我和朋友聊了好久,才過來開單,
    而且態度及惡劣還拍打我也是語帶威脅說可以開更高。

    ↑ 以上,我都申訴上去。 
      但依舊敗訴,他們說啥有照片為證,查明屬實,
      如態度不佳,會加以勸導改善,就這樣回我。

    所以我覺得都拍了,申訴沒啥用。
  • 心中很幹的人的話:
    今天我帶我家狗狗出去買東西時.居然被開單了.要罰1200那人說因為我家狗狗隨地大小便.問題是我根本就沒有看到ㄚ.而且那個人很賤ㄝ.跟我跟到家門口才說.如果我家狗狗真的有大便為什麼不當場檢舉我.要到我家門口才說.
    我說我沒有看到我家狗有大小便.他就說有ㄚ你在買東西所以沒有看到.又說如果你不依那就罰6000,因為你溜狗沒有用狗鍊.很機車ㄝ我能說什麼,我當然選1200ㄚ.有種被勒索的感覺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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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警察來處理咩,誰知道他是真的假的∼

    不然要他把大便拿來給你看,再拿去驗DNA釐清事實(應該不會這麼無聊吧?)...@@
  • 悉達多的話:

    不然要他把大便拿來給你看,再拿去驗DNA釐清事實(應該不會這麼無聊吧?)...

    ∼∼∼∼∼∼∼∼∼∼∼∼∼∼∼∼∼∼∼∼∼∼∼∼∼∼∼

    這方法妙唷 就跟前陣子為阻止自己的車被拖吊
    也有網路教戰守則說是要司機出具什麼大客車駕照之類的
    若沒有該駕照的話 對方就違方在先 沒有立場吊走車

    簡單點解釋 就是”盧”啦..
  • 噗...

    就是盧!

    而且他們要開單的話,也應該要找警察配合看證件吧?

    不然他罰單要寄給誰?

    難道照張相就能罰得到你嗎?當場不要理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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