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評評理吧

我有朋友開車時突然有一輛摩托車騎士從它後面撞到去
結果竟然是我朋友要陪那個機車騎士!
你覺得合法嘛?
  • 是誰叫你朋友賠的?

    警察?還是撞他的人啊?

    那你朋友要賠嗎?
  • 那應該是那位機車騎士賠錢吧!!
    怎麼會是你朋友賠咧???
  • 恩?
    請警察來量過煞車痕跡嗎
    或是版主朋友當時是不是要轉彎而機車在後方呢
    版主的朋友有保險嗎?如果有保險
    保險公司會來幫他處理的
  • 後面撞前面...
    通常都是後面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後面才需要賠吧...
  • 汽車跟機車的事故 永遠是汽車理虧
    這在台灣也是不成文的規定了 版主別氣憤
    就算情況是機車撞汽車 若造成一定的損傷的話
    汽車也得自認倒楣 還得賠償機車呢

    訊息是來自於自己的經驗 
    以及上次朋友出車禍交通大隊人員的口述
  • 小久爸的話.說的沒錯。
    朋友約在半個月前,在一小十字路口被一騎機車的婦人攔腰撞上駕駛座,(當時對方路口噴`停`朋友這方噴`慢`)
    因為是撞上駕駛做這方,為了救人朋友略略將車子往前開了一些。事發當天對方的先生,就打電話以髒話問候朋友。
    朋友心想車都有保險,所以即使被撞,也還願意付醫藥費及機車維修費。
    對方肋骨受傷住院五天,出院後要談和解,連當初為救人的移車都被說是破壞現場。她先生說這樣要兩年無法工作,他賣甜甜圈月入6萬,當然這期間的補品也不能少,還說若只是要醫療費他根本不削談,另外要求精神損失..因為他老婆無法履行夫妻義務.....
    最後說他不要跟保險公司談,會找人私下跟朋友解決.
    朋友覺得很沮喪,雖然連警察都說對方理虧較多,於情理上,他也盡最大努力,想不到碰上貪心之人..
    所以這兩天碰上他,總聽他在發法律的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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