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消費者保護制度

在FG常看到有人因為買東西的問題發生不愉快的事情
而上來這邊抱怨一下
可是總會有人搬出"消費者保護法"來告知版主說,是你自己不對在先,你自己自認倒楣

我們目前很多做生意的方法都還是跟早期一樣
沒有發票,也沒有競爭激烈的年代,都是商家自己開價格
商家自有自己的一套法規(什麼偷竊賠幾百倍等)
台灣人一直以來習慣"忍氣吞聲",受氣了也不會去查詢消費者法條,也很少大聲宣揚,都是自認花錢了事
所以消費者保護法一直似乎沒有隨著時代變遷而去修改
現在社會很進步跟發達
大家出國頻繁,有人可能很習慣國外的保護消費者政策
我們平常也不會刻意去研究台灣的各種法律條款
所以現在一但受氣了,會有自覺要替自己找公道

回應給那些版主的人,他們所貼出來法律條款都沒錯
只是換一個角度想
與其消極的要消費者接受"目前"的法律
何不轉換另一種心態,說不定藉由這些愈來愈多的消費糾紛,可以使消費者意識抬頭,因而促使修正一些法條

誠如另外另外一個話題,版主的先生是外國人
台灣這樣的規定,只會破壞他們對台灣的形象
我們一直要國際知名度,一直要提升觀光
觀光不免俗要買東西,如果這些來自保護消費者國家的外國人
在這邊受氣了,你想他們還會再來嗎?可能還會警告親朋好友都不要來台灣了

之前"今晚哪裡有問題"找來很多在台灣生活的外國人
有一個女生之前住上海,他說他很討厭上海,所以搬來台灣
因為他在上海,每天跟樓下買早餐,老闆每天開的價格都不一樣
相對的,台灣現在進步多了,不會謾天要價,有一定的制度
但是就消費者保護來說,我想我們目前的做法對這些歐美來說,就如同我們現在看上面這個例子

向上次抵制NIKE,我就覺得台灣人愈來愈知道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可是就一些事情上,台灣還是覺得"商家至上"

我們自己每天都是消費者的一員
也許改天我們自己都會遇到消費糾紛
但是如果法律持續這樣,等到我們自己發生嚴重的糾紛時
是否再來感嘆為什麼法律都不保障我們?
看看小椰果的新聞,在美國噎死人,求償天價
台灣的小孩子噎死呢,幾十萬,幾百萬就打發了
台灣人命比較不值錢就對了?
或者你在美國餐廳滑倒了,受傷了,求償金額龐大
台灣呢?你就算半身癱瘓了,又怎樣?那一點錢可以幫你什麼?

有些人還說進貨成本不一樣啊,沒錯,但是如果店家態度好,好好跟買家解釋,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還是會接受
就是對方態度不好,才會上來FG抱怨吧
爛店本來就應該要讓他消失,而不是我們消費者自己拿法條去跟消費者說,你自己錯,你自認倒楣,被污辱活該

雖然台灣地小,比不過現在新興的大陸
可是還是很喜歡台灣可以變的很好,還是有別的方向的競爭力
我不是什麼大老闆,可是我都跟朋友希望盡自己一點力量去promo台灣,讓人家知道台灣有不錯的人事物
讓台灣還是保有一些競爭力
日後給外國人覺得還是跟台灣人做生意比較好

之前看林義傑的訪問,為什麼要一直拼命的參加超馬比賽
他說的話讓我覺得心有同感
出國待過幾個月,真的覺得有"沒有家"的感覺
在國外被大陸人歧視,也沒人知道台灣
所以我相信有很多人跟林義傑一樣,用不同的方法去promo台灣,我佩服你們這些人
我真的很喜歡台灣,不希望台灣還沒發光就要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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