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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 / 被追討健保費>"<

昨天收到單子,被追討健保費..
去年7/22~8/15失業中,補繳是應該的..
但是不滿一個月要用一個用計算麼?
且公司保的時間跟實際上班時間有差距,
要怎麼舉證?舉證有用麼?

雖然&#29234;了604圓也不用太計較,
但是因為健保局的風評很差,
對於這件事情我還是想問清楚,
免的以後一再發生,
搞不好失業一天也要繳一個月健保費..

請問有誰能回答我的問題麼?
謝謝喔^^
  • 健保好像是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
    勞保是以天數來計算...

    前些日子
    我也收到補繳單
    還是三年多前失業時的
    我去郵局繳費時
    郵局的先生還說..三年多前了耶∼健保局缺錢喔..呵
  • 我之前剛回台灣時是某月的31號
    我也被追討一個月的費用說
  • 請教一下:
    若我在月中離職但是要求公司幫我保到月底,
    公司會有損失麼?
    因為當初是臨時通知不用去上班的,
    所以也沒機會再去公司..
    也不知道有這個規定..

    若我2/28離職,保到228.
    新公司3/30加保.這樣就不用付健保費是麼?
    謝謝回答喔^^
  • canny219的話:

    離職當月的工作天數如未滿一個月
    記得叮嚀會計    健保費不可以扣
    以免    在離職多年後    還收到追繳單
    -----------------------------------------------------------------------------------------
    你的意思是說,假設是2/10離職然後公司已經扣了300塊的健保,但是3/1再又入新公司的健保,健保局如果有想到的話會再催討一次2/11-2/28這一段的錢?

    就等於繳了兩次健保費的意思?是這樣嗎?
  • 政府都拿市井小民開刀..
    真ooxx..
  • 會不會有離職一天,
    馬上找到工作卻被追一個月的健保費的情況?
    要避免一下..謝謝回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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