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變態獸父滿街走

台灣的禽獸父親很多,幾乎每天都有父親(包括繼父與生父)強暴幼女事件。昨天就有繼父和繼父長子連續強暴弱智小五女生都被判刑的案件。台北市也傳出繼父長期性侵三名子女案,包括國三的繼女、國二的繼子和小二的親生子。這種繼子繼女親生子一體通吃的父親真是「人間奇葩」。 
研究性侵的學者蓋文.貝克在哈佛大學心理學博士安娜.沙特的性侵專書序中指出:受害者首次遭性侵的年齡以3歲為最多;加害者多數是男性異性戀者;你們家附近就有這樣的變態,美國司法部估計,平均2.59平方公里就有一名猥褻兒童犯。性侵、猥褻兒童者在被捕之前平均已有50到150名兒童受害,被捕後還會供出更多案件。受害兒童會復原嗎?研究發現:小孩不會復原。他們會設法調適、隱瞞或壓抑,但他們不會復原。受害兒童通常會有幾種生理後果:胃痛或消化問題、行走或坐下困難、內衣褲破損或沾有污漬血跡、性器官出現不明瘀傷、性病、懷孕。心理傷害更難估計。 

 
           
           
    北市傳出繼父性侵子女,但被害人母親否認。(為保護被害人,衣服變色處理)     
 
政府不能再坐視 
為什麼性侵害犯能長期、甚至終身逍遙法外?為什麼能愚弄社會大眾和司法體系?因為他們極善於偽裝、隱密和欺騙的伎倆。旁觀者,例如妻子的裝聾作啞也鼓勵縱容他們變本加厲。而精神治療的療效其實很小,僅能幫助犯罪者理解自己的問題,但並未改變其性格本質,他們還會繼續侵害他人。這是強迫治療的罩門。亦即用處不大,醫院只能應付敷衍了事,犯人只消偽裝掩飾就很快可以出院,再度打獵掠食。法律對這類犯罪並不苛責,量刑也輕,在犯人的偽裝改過之下隨意就給予假釋。於是,變態病人滿街走,誰都拿他們沒辦法。
這類精神或心理病態的案例很難根治,因此再犯率極高。為了保護社會大眾以及追蹤罪犯,美國在1996年通過《梅根法》(Megan’s  Law),規定性犯罪者出獄後必須向居住地指定單位報到登記,並向社區公告,讓居民產生警覺心。
台灣的性侵兒童案猖獗至此,政府和司法機關不能再坐視輕縱了。保護人民,尤其小孩是政府的天責,別再過度保護犯者人權,行偽善的惡行了。 

 
  • 這些變態,最好的方法就是閹了他們.
    再不就丟到關更變態人的監獄讓他們試試被強暴的滋味.
    哼~
  •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很生氣~
    這種變態真的都去死好了~
    怎麼有辦法對小朋友甚至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做這種事~
    真的很夭壽~

    ps:強姦犯也是~通通閹掉或鎗斃
  • 只吃生魚的喵的話:
    ===========

    你的兔兔嗎?
    好可愛



  • 好噁心的感覺

  • 亂亂亂....
  • 看新聞是阿公性侵孫女長達數年.........
  • 變態
    通通閹掉或鞭刑
  • 今天又在蘋果日報看到類似的報導...這種人,死不足惜.
  • 比禽獸還不如~"~
    應該判死刑!!!!!!

    我覺得執法嚴格一點也好啦
    真是生氣!
  • 閹刑沒有用,這種人是心理有病,他們會攻擊女性是由於一股內心的"衝動"再延伸至生理的衝動,所以就算閹掉了,為了要急於證明他們還是有男性的強勢,反而會更變本加厲的加害於人,

    而且有這類攻擊女性前科的多是累犯,出獄後再犯的機率極高,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無期徒刑關他個天荒地老或是乾脆判死刑算了。
  • 社會太亂了

    法令又無法制止這些人

    好像有錢什都可以的樣子
  • 暴力熊,

    這我也聽過,但就算遭遇了這樣他們出獄後還是再犯,你說他們可不可惡。
  • 把變態的剁掉塞到他自己嘴裡就一了百了
  • FW是什麼意思???

  • 詛咒那些人渣的雞雞爛掉
  • 為什麼連小朋友都不放過?
    為什麼不去外面找啊?
    為什麼連媽媽都要幫著變態爸爸隱埋?!
    難道小朋友不是人嗎?不是自己的嗎?

    之前不是還有乩童爸爸要兒子和媽媽不倫
    以利健康嗎?
    好變態哦!!
    這些人是怎麼了?
  • 好可愛的兔兔喔:D
  • 小孩子真的遇到這種家庭真的已經很可憐了
    如果連自己同性的媽媽或繼母都不站在自己這邊

    孩子的心理陰影將會有多大
    這種小孩要跟我說以後會完全心理健全ˋ沒有陰影
    我都不相信~

    要他們相信人  我想會更難吧!


    個人淺見ˋ個人淺見

  • 看完這篇 心情很沈重....



  • 更扯的是我還聽說過:

    強姦犯說:「是對方勾引我的~~~」

    超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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