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上班的朋友,請給我點建議

是這樣的....
三個月前我應徵進這家公司
是因為我的上級主管要離職
所以  我進公司後要擔任老板的助理
協助老闆處裡交辦事項

當時  我就覺得我主管很奇怪
一個要離職的人  怎麼工作都不交接給我學習
反而積極認真的工作  還加班到深夜
因此  我覺得我主管應該有可能會回公司...

不出一個月
我的主管真的回公司服務了

而我  被指派其他工作
本來我樂觀地想  這也是另一個學習的機會

就在今天  我適用期滿三個月
主管通知我說  :  我的表現不如預期
要再觀察一個月
看看我是不適合當公司的員工.

我心裡覺得很差勁
好像被公司玩了
明知主管只是離開一下子 
讓老闆知道他的重要性
而我  只不過是主管暫時頂替的玩偶

現在我該怎麼辦呢?
勞保局說  現在沒有所謂的三個月試用期
當雇主決定要請你來公司工作
你就是公司的正式職員.

可是  我想  公司多養一個人也沒用
等下個月  我可能會被fire

真的很煩惱

請問大家  是不是我想太多了?

  • 如果是這個情況的話,我覺得你還是做一天算一天吧

    但是千萬不要主動離職,一定要用被資遣的的身份,對你才有利!

    不然你敢去跟你老闆談的話,也可以看看有無轉圜∼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