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的感覺...
台灣真的沒有法律可言.尤其是對"動物"
我想今天如果你的貓是"小孩"可能結果又不一樣了吧
在美國哪一家寵物店應該已經被停業.判刑.
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
我想有養寵物的人何嘗不是把自己心愛的寵物當成兒子女兒看待..
今天如果換成是我跟我男朋友.事情可能就沒哪麼簡單了吧~
我男朋友說她男朋友耍流氓.一個真正有本事的人還需要他女朋友出去做事嗎?根本就是小囉囉而已..
賠錢..ok...但也要她陪葬..還有哪一家店也不用再開了
sorry...我們比較火爆...
我很討厭不把寵物的生命看作一回事的人...
也討厭把寵物看作畜生的人...
那種人一點都不尊重生命.可能連自己的小孩死了也不會怎麼樣吧...
他們會有應得的報應..
人家說貓有九條命...
不久..他們就會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