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婚姻對象的看法....歡迎大家來發表
我認為.....
婚姻的對象 有愛情當然很好 愛情的程度不需太多 因為太濃的愛情會讓你失去理智 因而選到其他各方面並不那麼合適的伴侶 程度只要到你願意跟她/他上床而不覺得不舒服就好 沒愛情則要有友情 相處起來很開心不受拘束 也是可以成為伴侶的 基本上應該是個open mind 不要有非某人不嫁或不娶的想法 因為這樣會使你選擇的對象範圍變的很狹窄
至於經濟條件 一定要足夠 不要傻到願意陪對方過苦日子 你是要一個開心的婚姻而不是一樁犧牲的婚姻 足夠的定義 視你本身經濟程度而定 如果你本身是郭曉玲之類的富家女 或者是何麗玲之類的女強人 對方的收入可以最低從勞基法基本工資起算(收入再差 也不能沒有工作 因為好逸惡勞會使心靈墮落) 如果你每月只有兩萬元 你最好找一個4萬元以上收入的對象 找不到寧可不婚 因為所謂婚姻通常都會有小孩 車子 房子等奢侈品的存在 一對夫妻的總收入 在台灣現代社會 沒有超過六萬元 是很難過開心的生活的
至於這個對象 一定不能有任何惡習 吃喝嫖賭毒品打人亂花錢都算惡習 此外 你跟他在一起必須覺得很放鬆 不需偽裝自己也不需討好他 對方對你至少要跟對他自己一樣好 此外 還要有幽默感 成就動機和對家庭的責任感 跟你個性可以不同但價值觀最好類似 且雙方都對對方感到滿足 他欣賞你 你欣賞他
婚姻的對象 有愛情當然很好 愛情的程度不需太多 因為太濃的愛情會讓你失去理智 因而選到其他各方面並不那麼合適的伴侶 程度只要到你願意跟她/他上床而不覺得不舒服就好 沒愛情則要有友情 相處起來很開心不受拘束 也是可以成為伴侶的 基本上應該是個open mind 不要有非某人不嫁或不娶的想法 因為這樣會使你選擇的對象範圍變的很狹窄
至於經濟條件 一定要足夠 不要傻到願意陪對方過苦日子 你是要一個開心的婚姻而不是一樁犧牲的婚姻 足夠的定義 視你本身經濟程度而定 如果你本身是郭曉玲之類的富家女 或者是何麗玲之類的女強人 對方的收入可以最低從勞基法基本工資起算(收入再差 也不能沒有工作 因為好逸惡勞會使心靈墮落) 如果你每月只有兩萬元 你最好找一個4萬元以上收入的對象 找不到寧可不婚 因為所謂婚姻通常都會有小孩 車子 房子等奢侈品的存在 一對夫妻的總收入 在台灣現代社會 沒有超過六萬元 是很難過開心的生活的
至於這個對象 一定不能有任何惡習 吃喝嫖賭毒品打人亂花錢都算惡習 此外 你跟他在一起必須覺得很放鬆 不需偽裝自己也不需討好他 對方對你至少要跟對他自己一樣好 此外 還要有幽默感 成就動機和對家庭的責任感 跟你個性可以不同但價值觀最好類似 且雙方都對對方感到滿足 他欣賞你 你欣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