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可以不給我報稅嗎……

雖然我是學生,可是我白天有在工作
今年開始要繳所得稅了
主管有說如果我有租屋
可以報抵所得稅…
可是房東說沒這回事…不讓我報…
可以硬報嗎?
  • 如果有租屋的話是可以報稅的
    房東不給你報是因為你可以扣稅
    但他就必須繳租稅了
    可能因為如此
    你的房東不讓你報
  • 那他這樣算有收入不是嗎?
    這樣不就是房東逃漏稅了??
  • 轉po

    問1:
    什麼是『租金抵扣所得稅』?


    答:
    納稅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營利事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例,醫師、律師、會計師、代書…),其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可以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已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支出者,不得再申報扣除租金支出扣除額。若租屋一半供自住、一半做營業使用,並不適用申報租金扣除額減稅的優惠。


    例:
    若房客每月房屋租金為二萬元,全年租金總計二十四萬元,房客可以申報租金抵扣額還是以十二萬元計算。







    問2:
    什麼是『租賃所得稅』?


    答:
    把財產出租收到的租金和押金的收入就是租賃收入。把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合理而必要的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就是租賃所得。(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類)


    房屋租賃所得所謂合理必要損耗費用可採列舉方式,可舉證申報之細項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產物保險費及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而出租之利息支出等。房屋租賃所得若無法逐項舉證列報,則可直接以租金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三為必要費用標準而扣除,房東可以計算之後,自己決定要以何種方式申報。


    例:
    租賃所得稅試算(申報租金收入):若每月租金為二萬元,無押金,在房東沒有拿出憑證來證明自己的租屋成本,稅捐單位的課稅方式,就是直接以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三當作成本,全年租金收入二十四萬元減掉十萬三千二百元,以餘額十三萬六千八百元核定為租金所得。相當於增加八千二百零八元至五萬四千七百二十元的稅負支出。(依租稅節省之各級稅率換算)

    『租賃所得』=『租金』+『押租金利息』-『合理而必要耗損及費用』

    試算:136,800=(240,000+0)-(240,000  ×  43%)

     

    『租賃所得』×『適用稅率』=『租賃所得稅』

    試算:136,800×6%=8,208
    (若原基稅在370,000以下,則適用稅率6%計算)
    試算:136,800×40%=54,720
    (若原基稅在3,720,000以上,則適用稅率40%計算)
  • 【房客申報租金抵扣所得對房東的影響】 

    租賃契約書中未註明稅金報繳約定,房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發現房客自行報租金抵扣所得,會產生什麼問題? 

    答:房客只要合於報稅相關規定,即可自行申報,不待雙方契約約定。 

    當房客申報租金抵扣所得,將會有以下情況產生: 
    (1)  房東將被追繳租賃所得稅,並影響其他稅負(請參考房東篇問7) 
    (2)  房東可能對房客產生不滿,造成不願再續租給房客 
    (3)  房東可能將稅金增加部份轉嫁給房客。 

    房東以前一直沒有報過租賃所得稅,此次房客主動申報,房東是否會被追繳稅金? 

    答:國稅局表示有被追繳的可能,任何所得收入,本就應要照實申報。房客報稅是為行使權利,若申報不實遭人檢舉,是會被追繳稅款的。 
  • 你可以報  但要有收據    證明房東有收錢
    但是以後你的房租有99%的可能會漲
    反正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啦

    不然
    你就檢舉他逃漏稅囉
    不過這樣做了以後    房租一樣會漲啦
    殊途同歸..

  • 如果你的房租合約上有註明
    不得報房租扣抵




  • 房客只要具備合於報稅相關規定與文件,如租賃契約書正本、房租付款證明影本、房客供自住的設籍等證明文件,即可自行申報租金抵扣所得稅。
  • 租賃契約是沒有簽不得報租賃稅
    是口頭跟房東說我要開始報稅了
    卻糟他拒絕…
    我們有簽一年的約,合約也有註明一個月的月租多少了
    這樣他還能漲嗎?
  • 如果房客有報房租支出,
    那房東就相對要報租金收入,
    所以你扣掉的稅會由房東那邊支出,
    大部份來說,
    房東都會口頭聲明或於合約上註明:
    不得報所得稅,
    因為如果你要報的話,
    他會提高房租,
    以彌補他的支出費用,
    其實若你每月都是用匯款或ATM轉帳,
    憑每次的收據都可以作為證明,
    不過你要小心,
    之後房東可能會找上門來喔!
    >_<"

  • 找上門哦…房東住台北,我租他高雄的房子…
    原來還是沒法報稅…
    謝謝大家的回答!!^^
  • 也不是沒法報啦
    就像上面說的
    如果合約上沒註明不得報稅
    你又可以備齊合乎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
    還是可以報稅啦

    只是這樣就是跟房東撕破臉了吧....@@
  • 多半不是職業房東的人是不給報的
    所以多半在租屋前要先問清楚
    雖然房東給的答案多半是:不行!!  (通通拿去作雞精)~
    但剛好可以作為房租談判的籌碼
  • 租屋會有兩個價錢
    要報稅的    或是免報稅的
    你可以跟房東喬
    現在很精明的房東
    都會問你要不要報稅
    若你說要
    他給你ㄉ價位就會高一點
  • 我也有考慮過這個問題耶
    一直想報,  但房東以前就說過不要報稅
    想了想還是算了
    畢竟是住他的房子
    他要是不爽想整你,你可就住的難過了
    所以..還是算了吧...唉
  • 之前貼過的
    =================================
    房客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申報房屋租金抵扣所得稅:(1)所租自用的房子,必須在中華民國境內,但不能當營利事業使用或執行業務(例如,醫師、律師、會計師、代書...)使用的房屋(2)租屋者必須是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也就是同一申報戶口中,其他受扶養親屬名義租的房子不可認列(3)房客應以實際的房租支出申報,最高以十二萬為上限(4)不能同時列報購屋自住貸款利息支出。

    ●當房客符合以上條件,申報時所需準備的文件包含,(1)租賃契約書正本:必須載明房東與房客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租金金額(2)房租付款證明影本:房客必須檢附房東或房東配偶簽收的收據,或足以證明匯入房東帳戶的存簿影本,或ATM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金融機構的匯款證明。(3)房客供自住的設籍證明文件:租屋者必須是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課稅年度在該承租地址辦妥戶籍登記的證明,或檢具納稅人載明承租的房屋在課稅年度內是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切結書。

    *要與房東先溝通好,表示會列舉扣除,房東應列報收入喲∼否則房東將被追繳租賃所得稅

    希望對你有幫助
  • k+l
    k+l
    。(3)房客供自住的設籍證明文件:租屋者必須是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課稅年度在該承租地址辦妥戶籍登記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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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讓房客遷入戶籍
    房客也就沒辦法申報
    對房東也沒差了..
  • 房東當然可以選擇不給你報稅啊

    如果你真的硬要報稅,房東會說好吧,那就加價

    因為你如果報去扣稅(只扣你一點點錢)

    而房東就要增加所得稅,他交的稅一定要比你省的稅來的多

    除非你房東是沒工作,而且也沒幾間房子在租的,才會同意讓你報稅吧

    打工賺的錢...不用扣到什麼稅吧

  • 我讀的是夜校…所以白天是正職的員工…
    而不是"打工"
    有沒有扣稅還是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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