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不論誰對,行人一定贏

今天出了車禍,在十字路口時還是綠燈時往前行駛
騎到十字路口中央,閃黃燈,我就加速(騎機車) 
這時,突然一個女生就出現在我的眼睛裡~~
然後就雙雙倒地,有那麼一瞬間,我的腦海一片空白
頭很暈也站起不來,這時有個路人來扶我,同時幫我
把車牽到路邊,他說他報警了,有事要先走,這時我身
邊傳來很多關懷的聲音,因為那個女生被我撞到後倒
在地上就站不起來了,於是我們兩個都被救護車送到\
新光,她骨折了.右小腿斷了兩根..不過我是從她左邊
撞的.她就直接倒在相撞的地方,也沒飛出去啊

警察做了筆錄,我有錯...因為我沒有確認人行道有行人,
而且行人權益最大...
可是我堅持我是綠燈過到一半突然閃黃燈,過一半當然要
繼續前進啊,交通守則不是這麼說的嗎?警察說我應該停在
馬路中央等待(.那個十字路口不小耶...我要等著被人撞嗎)

幸好女生坦承她沒有變綠燈就過馬路,所以她是闖紅燈,不過警察說我們兩個都有錯,但我要負擔那女生不能工作的薪水......也要負擔她所有醫療費用...

為什麼錯的不是我我還要負擔她的一切費用啊,快吐血了
難道真的行人就一定贏嗎~

  • 現在重點來了,我有經濟壓力,有個女兒要養,公公婆婆一個中殘一個輕殘,小叔還在讀高一,全家就靠我和老公六萬多的薪水要過,而我很擔心,剛拿二千元給她家人請她家人買點東西給她吃(她家人以為我想拿兩千元打發.臉色不太對,直到我說如果她想吃東西買點給她吃臉色才又好轉)

    我試探性問她是做什麼工作.是電子作業員,又問薪水大約多少..居然回我不知道但應該不少,我說我想先暸解,因為我有我自己的經濟壓力,她們則說,要再看看..看來我會被敲吧...哎...明明不是我的錯,我卻要負擔..我被撞時也是人沒事就好,沒想過要向對方敲竹槓...而且我全身都是傷,右眼現在視力情況不太好,門牙全受傷可能四顆門牙也都要做假牙...而她呢,有勞保健保,也有保險.而且錯在她,卻硬要別人吸收她的錯...


    無奈啊...上來發洩一下>"<
  • 你該慶幸對方沒有出大事(如半身不邃)或敲你竹槓,

    如果出了大事,

    即使她錯在先,

    那你這一輩子大概都是在支付他人生活費下度日,

    那很悽慘的~

    台灣就是這樣一個環境,

    沒什麼好怨嘆的~
    (聽過很多例子都是如此啊~)
  • 很討厭這種  "積久成習"  的壞觀念
    我還想反過來說
    今天如果不是那個女生先違反交通規則
    開版者也不用受傷呢

    可否上訴或其他管道?
    覺得很多員警很多時懶得辦案
    叫當事人吃下來就算了
    這是不對的

    對不起幫不到開版者
    但是加油喔!
    也許會有其他人知道可以怎麼辦的?
    good  luck!
  • 告他ㄅ...搞不好你會勝訴喔
  • 是啊他真的叫我要停在中央等..因為我問他我過一半了
    當然要繼續過啊不然我要怎麼辦?於是他說要停下來...
    第三責任險是機車強制險嗎?
    至於交通栽決鑑定...=.=現場都毀了.同時我們的重點
    就在那個紅綠燈...一個是黃燈過一半繼續行駛,一個則是還沒變綠燈就走斑馬線

    哎..
  • 這類情況好像很多
    朋友之前騎車撞到一個『跨越分隔島闖越馬路』的傢伙,
    對方完全不把自己違規當一回事,自顧自的呼天搶地裝可憐
    中間細節及怎麼調解的我不清楚,只知道最後他媽息事寧人的付了十萬
    講給我聽的時候我下巴都快掉了
    為什麼要給他錢啊我的老天爺,沒叫她付修車錢跟收驚費已經很慈悲為懷了吧...
  • 剛剛又去問警察了..因為我不懂警察怎麼會叫我要負擔對方薪水,而那個警察外出,另一個警察則回我,只要對方是走在"斑馬線上"那她就是對的,不管有沒有闖紅燈,了不起就是開一張闖紅燈180元的罰單(中華民國是有這條規定的.在法律上有規定.....)而她受傷她可以去告我,假使今天她沒骨折而我受傷我才能去告她.夭壽啊~~~就算我去告她我也輸定了,因為在斑馬線上是無敵的....真的是這樣嗎?好想哭.我只能任人宰割嗎~~
  • 基本上警察是不能裁決誰對誰錯
    所以他說的話你大可以不用理他
    可以請交通鑑識科裁定
    再跟當事人談
    行人不一定就贏
    那行人幹麻等紅綠燈  反正被撞到都有人賠
  • 現在裁決很多都開始用路權的觀念下去判決
    所以,也不見得全部錯都會再版主身上!
    不過照經驗看來
    妳不會完全無責任就是了!

    做你該做的
    說你該說的
    對方在怎麼無理,妳都不要動怒!
    如果對方想要獅子大開口
    讓他上法院吧!
    不過上法院之前會先去調解委員會....
  • 警察都怕事啦~
    都很希望私下和解

    所以個人覺得,可以去問律師看看他的見解
    有那種免費詢問的律師

    如果什麼都是行人對.
    那不就一堆人,靠這種方法去坑人呀
  • 唉.....
    我大哥的朋友也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
    不過他比較慘

    他是開車的時候
    他綠燈
    但是有一個老伯伯,八十幾歲了吧.....
    他闖紅燈
    結果就被我大哥的朋友撞到了

    現在那個老伯伯在加護病房
    聽說應該不行了.....

    唉.....這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反正就行人最大
    希望那個老伯伯能加加油吧!!
  • 你不要管警察講什麼,最重要的是收集証據,先談合解,如果合解金談不攏就上法院,不一定是你錯,等法院判再賠也不遲,但是基於道義,她住院時間你還是要定時去看她。警察是不應該私自判定誰對誰錯的,如果他們下次再吱吱歪歪,你就跟他說,你願意為你說的話負起責任嗎,那請給我你的警察編號跟姓名,照理說我也是受害者,兩個人都有錯,我也不是多有錢,憑什麼把車禍的責任全推給我,我真的無法接受。
    but筆錄真的很重要~~不要隨便簽名。
    講這些話時、千萬不要太衝動,要理智平靜的講。

    談合解時口氣也是要平靜,記得明白表示,對你女兒這次的受傷我覺得很遺憾這一次的車禍是雙方面都有疏失,雖然主因是你女兒闖紅燈錯比較多,但是我願意負起部分賠償責任,可是我家的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所以我最多只能包一個"    $ ”的紅包,不知道你們能不能接受。
    如果你們不能接受,我也沒辦法了,因為我真的沒錢,只好請你們提出告訴,讓法院去裁定誰對誰錯。

    然後就等他們告~~讓法院去裁決。
  • 對了,我忘記講,記警察的編號跟名字可以告他"瀆職",借這個動作可以讓那些想吃案的警察不敢亂講話,以免影響合解。(因為對方會認為,警察都站在她那邊了,而獅子大開口)
  • 這真的是很無奈的事情
    不管是騎車還是走路
    千千萬萬要看清楚...

    我有一次騎車從彎道出來看到紅綠燈是紅燈了
    有點急煞..還好煞車不錯煞住了
    可是後面的車卻從我的側面差撞過來
    還好我人是沒怎樣..那個人闖了紅燈也跑了
    警察就站在路口...根本沒有用...
    說沒看到車牌號碼..妳人沒怎樣就好了

    所以真的要小心.畢竟身體是自己的
    就算是別人不對
    賠錢也喚不回健康良好的身體...
  • 記得之前有看過一篇文
    &#35500;是台灣的行人是用路權最大的
    今天不管它是逆向走還是闖紅燈
    依台灣的法律
    你都是錯的
    看看有沒有律師詢問一下吧
    現場都被破壞了
    怎麼能硬是要你負責全部
    選舉也快到了
    找找候選人也可以試著看看
    搞不好還因此修法
    把大家的權益找回
    警察也不該未經裁定就下結論要你賠償他無法上班的損失
    那人願意坦承他是未變燈就過馬路
    或許也可以直接找他談談
    畢竟家人都是想多要一些錢的心態居多
    或許當事者明白自己的疏失
    願意跟你和解讓你負擔他的醫療費用就好
    加油囉^^
    若是需要做假牙
    我有朋友在做齒模
    可以請他介紹醫師
    請他算便宜些
    不過現階段還是先把你自己的傷醫好
    再想下一步怎麼跟對方談
  • 在台灣真的是行人最大

    我朋友的爸爸在高速公路上(晚上)

    撞死一個走路的人,那個人沒開車,也沒騎車

    就是走在高速公路快車道

    判賠300萬....
  • 感謝大家的熱心&#65342;&#65342;今天我媽媽去找縣議員幫忙
    他給了我很多的建議,現在因為我名下沒財產,
    所以我沒差,調解會我會準備一兩萬,如果對方不和
    解那麼就她告我我告她互告,因為在刑事上她闖紅燈在
    先,同時以傷忘慘重來看..我也不落人後了.
    頭部受創,門牙全得做假牙一共七顆,其他顆有缺角的不計其數,醫生說目前看到的有七顆剩下的有沒有問題
    要長期追&#36394;,同時我現在頭會暈會痛...

    而且怎麼人變
    的好像丫達丫達的,有時自己在說什麼都不知道,講話口齒不清口水一堆,胸腔很大一片黑青,大陽穴也腫起來了
    昨天我明明生龍活虎啊..怪了.怎麼今天全身黑青遍體麟傷啊!=.=不過這件事我發現,警察一定是站在較弱勢那一方,我也學到了,發生事情,什麼都不要說,筆錄也先不要做,先請人代找比較有影&#21709;力的人,那麼事情會變的不一樣!
  • ><對方真的太惡劣了啦,我們連著好多天去看她,
    第一天先給她兩千慰問金,第二天送水果,第三天送雞精
    ,可是對方從頭到尾沒有跟我道歉或問我人有沒有怎麼樣
    ,據說她們還一副我就是要送那些東西,應該的

    今天對方的哥哥開口了他說:我們不會跟你多拿,只拿基本的,我妹很長時間不能工作,在外租房子,還有復健費用,都要由你們負擔..因為如果你們時速不是那麼快她也不會腳斷掉,兩個都有錯...

    講的好聽不會多拿,實際上在獅子大開口了,而且我做筆錄,我時速最好能到六七十啦,我沒有時速觀念,可是那裡是黃昏巿場人群擁擠我過綠燈時是有三四十左右,但是我在過一半加速後,沒幾秒就撞上她了,我的車是輕機只有49cc九年老車了,做筆錄時警察就一直問我有沒有六十有沒有有沒有不回他就不霸休一直問啊,我說有吧.他就寫六七十...

    現在要如何證明我的時速沒有那麼快,是否要申請交通鑑定栽決?要自費三千,而且那是什麼東西啊?有幫助嗎?

    因為她告我或我告她也不知道我的勝算有多大,在台灣路人就最大啊,那怕她明明有錯
  • 天啊我覺得你    好可憐喔
    不過在台灣交通就是這麼亂呀
    開車的時候又要閃違規的人車又要被後面的叭叭
    真的很辛苦
  • 因為我那天做筆錄時有腦振蕩,警察又一直問,不過我沒有說七十,是他自己說.有六十那就是6.70囉就寫6.70,不過現在很多人,住那裡的說那裡是黃昏巿場,能騎五十就要偷笑了,很多人都說是警察為了叫我吃案,故意引我說時速,如果對方去告我,我也只能說那天做筆錄我的頭很痛意識也不是很清醒去推翻警察的筆錄...

    而現在大家給我的建議都是..不用理她了就是一兩萬打發她,如果她不服要上訴..那就去吧,因為她闖紅燈錯在先...
    相對我也得去告她..看後續如何再跟大家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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