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工作 / 因打埽不乾淨而被炒魷魚...

我在一家賣日本服飾的店上班
已經2個月了
老闆昨天跟我說因為我打掃不夠乾淨
而要把我炒魷魚...
我說我會改進
他就說"留給下一個雇主看吧"
而且他說要給我機會沒問題
但是要我大聲承認"我在偷懶"...
我絕得他好咄咄逼人
我真的是沒想到要去做那些事情
我只有把老闆娘交代的事情做好,其他沒說的沒做
我只是單純的認為多作多錯!
但是老闆認為我是偷懶....還說我不肯認錯....
真的好可怕...我都說我會改進了...
我只不過是一個領時薪的工讀生!
幹麻把我說的好像我不是人生父母養的....
昨晚都睡不好...那個可怕的臉一值出現在我腦中...
我還要把這個月做完...還要看到他7次...救命
  • 哪間店啊??
    有點......
  • 那就好好做啊..做給他看..那個老闆怎麼這樣咧..討厭咧..不過你的觀念也要改改,要多做啊.錯了就要改啊就不會錯了,七天的時間,可能度日如年,你要加油喔..就當是被大惡魔給抓走七天..加油喔..
  • @@這老闆真是ooxx.....
    真是辛苦你了~
  • 真的很恐怖ㄟ..去別家作啦!
  • 我真的只是單純的怕多做如果做錯了怎麼辦..
    所以就沒做多餘的打掃工作
    但是我有安分的做好老闆娘交代的事押!!
    但是老闆卻說我是"做給他們看的"
    我不懂ㄟ...什麼跟什麼呀
    當我跟老闆說我是擔心多作多錯時
    老闆還耶瑜我...說我在替自己"脫罪"!!!
    幹麻這樣說我........好難過.......
  • *Air*:
    再台北的天母圓環那...
    老闆好可怕~
    表面笑笑的
    私下卻..
    笑面虎..
  • 台北是沒別的工作了嗎?
    你幹嘛這麼委屈,你可以正大光明的離開
    這種該死的老闆他的店有一天一定會倒~~
    你可別因為這種事而有挫折哦~~
    下個工作會更好~~~
  • 還好有你們的鼓勵
    不然我一定會鬱卒而死...
    因為被說成好像我的千錯萬錯
    當然我知道我沒打掃的很完美
    但是我真的不是偷懶..
    我不懂他未什要給我定個莫須有的罪名
    又不相信我說的話
    又要問我有沒有要反駁的....
  • to辣仔
    請你明天到公司時代有錄音的mp3或錄音筆或手機
    在去問你家老闆一次,請他在說明一次你為什麼會被炒魷魚
    然後請問他說若是這樣請他付資遣費
    還有10天預告期的工資
    這些都是勞基法的要求及規定
    若是他不肯你說好那請他開一張資遣證明就算了
    然後等你拿這個月的工資以後
    到台北市〈你是住台北市吧〉勞工局告他
    勞工局若查有屬時會要求雇主赴遣散費並給雇主罰款
    但是請注意你上下班有無打卡,公司有無幫你保勞健保
    若是都沒有雇主可以說你跟不是這間公司的員工
    這樣一來勝算不大
    辣仔你應該是    7、8年級生吧
    現在的老闆就是這樣欺負年輕人,想當年我也是這樣被老闆吃透透
    現在在人事部門工作就知道要據已力爭
    別都是老闆說了算
    若你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可以留言給我
    我可以幫你想辦法
    我對人事這方面還瞞熟悉的喔
  • 天母圓環日本服飾店不多耶

    老闆更年期到了

    還是和男友吵架遷怒
  • 是哪一家店呀    我滿好奇的
    如果不能說
    就留言給我啦    我去當奧客
    這麼欺負人
  • 總覺得老闆是故意的耶...很多服飾店明明不缺卻又一直

    徵人,主要是節省在"試用期"的員工薪資,等到試用期

    到了,就找藉口把人踢走,在換一個,反正只要有2

    ~3個老員工就可以稱場面了

    別想太多囉~開心迎接下一各工作吧
  • 呃~
    基本上真的啦  站在老闆的立場
    如果一個員工比較被動的話
    通常就會被貼上"偷懶"的標籤了
    不管是小店面還是大公司都一樣
    雖然版主是很單純的認為可能會多作多錯
    但就是要在錯誤中學習經驗啊
    所以可以的話
    版主可能要調整一下怕多作多錯的這種心態
    尤其是會直接與老闆或老闆娘接觸的工作
    在他們眼裡是沒有所謂"多不多餘  應不應該"的標準
    反正只要覺得妳可以作的
    他們就會認為妳應該要"主動"的去完成
    參考看看啦~
    對了
    要妳大聲承認"我在偷懶"
    實在就太過份了  還好只剩7天
    忍耐點吧  加油~
  • 老闆的態度的確不太好
    不過你的態度也的確有點不佳
    呵    上面的水水說的沒錯喔
    我公婆開早餐店的
    也請了一位阿姨
    平常看起來大家都好好的
    可私底下
    我公婆都會觀察她的行為
    是否準時上班
    是否偷懶
    是否太被動...
    給你參考囉~


  • 風聲水起:
    我聽的似懂非懂ㄟ!!
    我可以拿到當月的工讀費啦
    那你說資遣費是大公司才能拿吧?
    預告期的工資??不懂~~~
    我是七年級生呀~~@@"
    她們的卡是自己用手寫的耶~~~
    步知道被毀屍滅跡了沒@@"
  • maggie~~~:
    我英文名字跟你一樣耶
    老板40歲他未婚妻35歲
    他們常在店裡因為意見不合吵架
    老闆娘還曾因為他們在吵架時
    我在旁邊不知所措而罵我
    她說"為什麼每次我和潭先生在吵架時
    妳的表情都那麼緊張"
    奇怪耶...不然我是要幸災樂禍的表情嗎????
    這樣也可以罵我.........
  • 我沒有遲到過
    也沒有早退
    只是他們認為我不做=偷懶
    可是我是真的帕假如他們沒說
    而我做ㄌ  又沒做好
    會挨罵  所以就沒多做ㄌ
  • to辣仔
    我跟你說不管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
    只要是資遣員工就一定要給資遣費
    這是政府用來針對公司行號動不動就資遣員工的方法
    還有既然有卡我記得你說你還有班
    那就趁上班時趕快影印
    因為有的公司再付薪水時會東扣西扣
    如果你有上班的打卡資料趕快留底一份
    另外向雇主拿資遣單,可以憑資遣單到就業服務站
    申請失業補助金,還可以到職訓參予免費的職訓課程
    上課期間還可另外得到政府發放的生活津貼
    以上都是你可以爭取到的福利及權利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  17  條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  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  19  條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以上條文出自於勞基法,若還有不清楚的可以在問我!
  • 風生水起:
    謝謝你唷~
    聽起來要辦的話很複雜
    我昨跟我媽說我門老闆的行徑
    我媽很氣
    認為老闆對員工很苛薄...
    上次有人來店裡
    我門夏裝都打7折秋裝8.5折
    結果老闆竟然從9折開始賣(夏裝)
    然後等客人走ㄌ(買ㄌ用8折成交)
    我就問老闆  結果他生氣的說"因為客人一定會殺價呀
    所以從9折開始讓他們殺個爽....)
    我問"那如果以不是7折成交ㄋ?"
    老闆說"那我就多賺了呀!如果妳不接受這種生意作法你就不適合這工讀ㄌ..."
    ㄑㄑㄑ...死黑心老闆
  • to辣仔
    其實不會複雜
    我只是把所有的全力及赴力通通寫上去
    所以有點常你就覺得很麻煩了
    不過沒關係
    只要記得以後工作時要注意自己字深的權利及福利
    千萬不要被這種黑心的老闆在騙了
    等你離職後記得在上來po公司名稱
    我想大家會抵制他吧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