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關於勞資問題

請教~~目前的公司在我進去了三個禮拜後,才保勞保
那我現在要離職了,那是要以勞保加保日,還是實際到職日為準來辦離職手續?
當初到職時,並沒簽任何契約
所以辦理離職手續,應該是以勞保局規定為準

因為如以實際到職日,我就得再多待十日
以勞保加保日,我只需再待3天

而且勞保保的薪資跟我實際領的薪資有好幾千元的出入
那我可以去申訴嗎(假設離職過程撕破臉的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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