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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

九十四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

受理期間:94年11月15日至25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

貸款額度:每戶最高220萬元。

勞工負擔利率:目前為年息2.52厘。

申請書表:94年11月1日至25日止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貸銀行、信義房屋及福客多便利商店免費提供勞工朋友索取。

受理地點: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地點受理申請(詳如九十四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受理地點一覽表)

資格條件:
一、一般產職業勞工,參加勞保年資累計滿一年以上者。

二、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年資不予限制。

三、應為「無自有住宅者」或「二年內  首次建購一戶者」。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5dd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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