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5年前的"張雅玲"命案嗎?嫌犯竟然還沒定罪!!

忘記是上星期六還是星期天,我在男友房間看電視。

那時專題報導了五年前的這樁命案。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印象,就是一個20歲的少女拒絕一個有錢公子哥的追求,所以發生悲劇...

她ㄧ早準備出門時,那位公子哥開著轎車高速衝撞剛出家門的她,接著帶到第2現場,砍她176刀...直到死亡。

5年了。

從初審的無期徒刑直到現在..那個人渣上訴至今,那位公子哥仍未被定罪,因為法院認為過程有瑕疵,所以不斷發回重審。

(瑕疵部分是因為不能認定是否砍了176刀!!沒有證據證明是176刀還是170刀!!)

報導中,當然也訪問了張雅玲的家人,我看見她爸爸那無助的神情..他說..他什麼都不要,只希望能夠替她女兒討ㄧ個公道。她爸爸還回憶著看見屍體的瞬間,看著面目全非的她..脖子上的肉只剩下後面的皮還連接著..全身都是紅色的鮮血...張爸爸說著說著又開始哽咽了。

發生命案當時的住處,已經沒人住了。但是房子竟然開始滲出紅色的水。命案後藏屍的轎車後車廂,也會在半夜緩緩開起。

我一邊看,ㄧ邊回憶這個轟動ㄧ時的社會新聞。

法律?
不是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為什麼這件事情過了5年,那該死的混帳人還逍遙法外?

只因為他家有錢?可以拼命找律師幫他鑽法律漏洞?
170刀和176刀有差別嗎....?

這個人渣和他的爸媽才是罪無可赦的千年人渣!!
  • 之前看討論性的節目有說過

    法官會找小枝小節的問題來發回更審

    是因為每次發回後就會換個法官

    而每個法官都不肯讓這個明明早該死的嫌犯在自己手上判

    死,因為..........阿母有交待不能殺生

    所以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讓死者枉死,活者傷心,而殺人者

    還在免費吃牢飯...

    最近的許多案子看下來,我跟本覺得法官沒資格作法官,要

    當魚夫還怕魚腥味


  • 簡單說

    沒背景
    沒人深入關切
  • 星期六我也稍微有看了這個專題報導,
    厚~真的很殘忍內,
    都怪他爸媽太寵他了,
    要什麼就有什麼,
    好像18歲就有百萬名車了吧!
    結果愛不到人家就把她殺掉,
    這個人應該也要得到同樣的報應才對,
    不然這女生真可憐,也好無辜,
    看到他爸爸這樣子也真的覺得好難過!
  • 台灣的人看台灣的電視那麼久了
    早該知道台灣的法律是保障有錢人的
    早該知道台灣的立法委員是吃屎的
    早該知道老百姓的命不值一毛錢的
    早該知道,早該知道.....
  • JULIAA的話:
    台灣的法律都正保障壞人的
    太多不公平的事情不斷的增加中
    --------------------------
    +100
    夲人感同身受,因為委託朋友的表哥製作網頁,被誆騙18萬,現在要他還錢,還要先放6萬在法院,你們說公平嗎? 就有人被騙走3000萬,還要先假扣押1000萬在法院,提供擔保,就是被騙了沒錢,才想要回來,然後法院還要你再吐一筆錢來,公平嗎?反正臺灣的法律,是保障有錢人和壞人的!  願主祝福張爸爸能早日獲得遲來的正義與勝訴!  阿們!









  • 是本人感同深受!
  • 我找了命案的一些報導...

    http://202.43.196.230/search/cache?p=%E5%BC%B5%E9%9B%85%E7%8E%B2+%E5%91%BD%E6%A1%88&ei=UTF-8&fl=0&meta=vc%3D&u=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3Fno%3Dalisa20030710110419&w=%22%E5%BC%B5+%E9%9B%85+%E7%8E%B2%22+%E5%91%BD%E6%A1%88&d=SbYrOGFULefi&icp=1&.intl=tw


    民國八十九年淡水張雅玲命案,歷經將近三年,兇嫌王鴻偉,為求脫罪二審表明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法院鑑定兇嫌說謊,精神狀況正常,受害家屬不滿兇嫌至今還是隱瞞部分案情,並沒有真心悔過,三審仍舊維持死刑判決,家屬稍感安慰,但兇嫌會凶性大發,瘋狂砍殺張雅玲176刀,我們帶您回顧整起命案發生經過。 


    民國89年八月,一向安穩的淡水小鎮,卻有一股不安的氣息在醞釀,一場在也平常不過的餐會上,兇嫌王鴻偉與死者張雅玲相識,一樁轟動全國的殺人命案就此展開的序幕。 


    民國89年9月26號上午7點17分,因為死者張雅玲拒絕兇嫌王鴻偉的追求,王鴻偉開車來到了死者住家巷口,將張雅玲打昏裝進後車廂,載往沙崙海水浴場談判途中,發現張雅玲清醒,在路中用水果刀將他砍殺,決定轉往商工路棄置,沒想到途中,又發覺死者還有氣息,一急之下,亂刀揮舞,將張雅玲活活砍死在車廂裡。 


    兇嫌隨後將屍體棄置商工路42號旁的草叢,故怖移陣成姦殺現場,再轉往北新路棄置兇刀,並把車子丟棄在文林北路,謊報失竊,一連串的動作企圖脫罪,卻都被警方識破,死者家屬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憤怒,要為被砍176刀的死者討公道。 


    命案發生全國震驚,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兇嫌無期徒刑,家屬憤怒抗議,死者似乎也表達不滿,因為兇嫌用來做案的白色轎車出現了靈異現象,裝運屍體的後車廂不停的開開關關,監視錄影拍到了整個過程。淡水拖吊場員工(92.1.27):「它打開就不要動它,它自己會關起來,大概因為有怨氣在,大家不太敢靠近,可能是死者不甘心吧。」 


    一場錯愛,才20歲的張雅玲被亂刀砍死,兇嫌王鴻偉二審宣判死刑,三審過程中兇嫌辯稱有精神疾病,法院審理結果,勢必仍將糾結陰陽兩隔的,所有的案件關係。 


  • http://www.pczone.com.tw/vbb3/printthread.php?t=19658

    yashiro002  08-22-2001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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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會這樣
     
    記者  邱慶元/淡水報導 
    去年九月在淡水沙崙區遭人連砍176刀的張雅玲命案,因主嫌王鴻偉手段兇殘,罪證確鑿由檢方偵查終結求處死刑,但因王嫌以“自衛殺人”且有自首等理由一再翻供,經士林地院宣判一審僅判決無期徒刑。為此,張雅玲家屬及台南鄉親、民代昨(廿八)日重返命案現場舉白布條抗議司法不公,張父手持判決書感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對死者不公。 
    張父張明仁指出,先遭賓士轎車撞擊頭部再被主嫌連砍176刀的19歲愛女張雅玲,是在去年九月廿六日早晨上班走出家門後,即遭王嫌先衝撞再將她塞到後車箱中加速逃逸,張父並持法醫報告指王嫌先開車撞人,再割喉、砍殺,刀刀見骨,最後棄屍荒野,手段殘忍且為預謀殺人,何來“自衛殺人”說法,而死者又怎麼可能手持三尺西瓜刀出門上班?嫌犯翻供內容實在離譜,全案判決更造成了死者及家屬二次傷害。 
    下午搭飛機前來聲援的台南鄉親、民代指出,鄉親們原本要到台南官田阿扁老家開記者會,但考慮會對新政府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才改在淡水沙崙區命案第一現場抗議。來自台南的鄉親代表方成山說,因對方是有名望的建築富商,一再重金禮聘名律師訴訟,開庭四次來了五位名嘴,每次翻供都有創新的版本,還嗆聲“老爸有辦法,法院絕對不會判兒子死刑”,而月前又聲稱嫌犯的阿媽看過精神科醫師,所以嫌犯也可能是精神科疾病云云,方成山說這根本就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不僅司法草率不公,就連民事賠償六百萬也不了了之,鄉親們也在現場大罵“司法已死”。 
    至於王嫌一再翻供指自己“自衛殺人”且有自首到案一說,因案件罪證確鑿且已由檢方偵查終結,警方也不願再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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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注意那個人渣的翻供內容..真是氣的我想罵髒話!!
  • 一般人從1數到100就會很累了

    它是有多大的仇恨可以殺到接近170多刀的

    如果只是判他死刑一命還一命會不會讓他太好過了一點

    如果是用以牙還牙的方式,一大堆人權協會又出來抗議

    那人命到底算什麼勒?法律能保障什麼呢?
  • 就如樓上所述殺人犯父母也是禍害

    現在用各種方法脫罪

    我家人都認為嫌犯幾年後就會沒事

    這就是臺灣
  • 看來他毫無悔意,從小的家庭教育完全失敗

    乾脆連他父母也一起關起來好了
  • 就像張爸爸說的『法律是來保護壞人的』

    平凡老百性又能怎麼樣

    只要有錢有背景

    就算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都有本事逃過刑責的

    真的...又能說什麼

    <記得報導說:嫌犯的父親無法認同妻子的想法,認為做錯事就得付出代價,而妻子過於寵子,所以理念不合因而離婚了...>
  • <記得報導說:嫌犯的父親無法認同妻子的想法,認為做錯事就得付出代價,而妻子過於寵子,所以理念不合因而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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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這個無理的媽媽應該一起被關
    這起命案她得付一半責任
    總而言之
    這個社會不公平的地方也太....多了吧 
  • 天啊!!
    這社會怎麼了~~~~~~~~~~

    難道大家的心聲都不見了嗎?
    我真的不信,
    大家可以一起聲援的吧~~~
    一定要討回該有的正義!!!
  • 這篇新聞我在星期六也有看到

    看完超心酸的

    張雅玲的房間開始會漏水,強壁上全是紅色湛出來的血水也…,
  • 台灣的法律只要是有錢
    死罪也能變無罪
  • 喪心病狂..
    有錢就可以殺人不用坐牢.只要會狡辨就好了
  • 這是鬧劇還是笑劇??




    正義在哪???
  • 我也有看這則專題報導,看了一直掉眼淚
    張爸爸當時患了癌症
    他把家人擋在封鎖線外,獨自去認屍
    只為了讓家人心中保留雅玲最美好的印象
    她說雅玲身上爬滿螞蟻
    那個慘狀他永生難忘

    我看到流血水的房間、會自己掀開後車廂的車子覺得很不可思議
    對台灣的司法再度灰心...
  • 台灣就是最講究人權跟民主的地方
    只要嫌犯裝個神經病
    或是馬上信宗教
    真的馬上得永生耶
    台灣不愧是個寶島
    犯罪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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