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他嗎

我租的是公寓式小套房..獨門獨戶 
而房東將我的鞋子沒收 
原因是我把鞋子放在門外(只有兩雙) 
他說他以貼公告.為不妨礙公共安全及走道清潔.走道一律淨空 
想不透兩雙鞋子會妨礙什麼公共安全 
拿的時候不通知我是不是犯了竊盜罪或侵犯個人財產 

  • 你不可以告他媽
    但你可以告他爸
  • 將心比心
    將心比心
    他已經貼公告了
    你應該不可以告他吧
    而且這應該沒什麼好告的
    電視看太多了
  • 先溝通看看吧,基本上就算他有公告也沒有資格沒收吧.

    (一)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二)侵占罪為即成犯,於持有人將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所有之意思時,即行成立,縱使侵占行為完成後,將所侵占之物返還給原所有人,亦難逃犯罪之成立。     
     
  • 侵占罪
  • 確定要為這種小事徒增訟累嗎

    而且不能算侵占罪吧
    他並沒有構成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啊

    硬要告的話或許可以循求民事賠償吧

    如果有閒錢告他.就順便請個律師全程包辦比較快
  • 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現在是看房東如何去處置他所"沒收"的鞋子,不過真的沒必要為這種事興訟.還是去溝通一下吧.
  • 你可以告...................................................................................................................................................告.........................告..訴他(對不起我口吃)

    鞋子還我
    以後不要再隨便拿人家的鞋了
    看喜歡的話自己去買
    不知道在哪買我可以告訴你
    穿人家舊鞋會雖啦

  • 有閒錢閒時間可以告
    那.....
    要不要幫你介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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