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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人  年賺800萬沒繳半毛稅 
何旭如/台北報導 


  台灣的租稅有多不公平?依據一項調查,台灣年所得八百萬元以上者,高達四百人分毫未繳稅。中研院經濟所特聘研究員朱敬一指出,這六年來富豪未繳稅的比率逐年狂飆,六年來狂增近百倍,他建議,財政部該全面調查,不只是補稅,最好能起訴幾個人,殺雞儆猴。 

  中研院院士朱敬一與中央大學經濟系鄭保志助理教授的調查指出,一九九八年,年所得八百萬元以上有六千三百餘人,六年後,約八千五百人,增幅僅三成;但分毫未繳稅的人數卻狂飆,從一九九八年的三人,增加至二○○三年的四百人。六年前,一毛未繳稅的有錢大戶占該所得總人數的比率為○.○五%,六年後狂飆到四.六八%,增幅高達九十四倍。 


  富豪未稅  六年暴增94倍 

  朱敬一昨日在時報基金會主辦的「稅制改革的公與義」研討會中發表這項最新調查結果。他指出,每一百位年所得達八百萬元的富人,就有近五位連一毛稅金都不必繳。這些高所得者主要以非現金捐贈方式,如浮濫的土地捐贈,形成低個人支出,高租稅抵減的不合理結果。朱敬一表示,高所得者,以捐贈方式達成分毫未稅,一定是利用非現金捐贈,也一定是利用稅捐機關資訊的不利,才形成個人低支出、租稅高抵減的不合理現象,財政部應全盤對這四百人展開全面查核。 

  非現金捐贈  抵稅還倒賺 

  朱敬一舉例而言,富人透過公共設施保留地節稅,雖可加速政府活絡土地,但原本底價十億元的土地,富人以二億元買來,捐贈後卻可抵免四億元的稅,也就是賺了二億元,如此太不公平。台灣的租稅不公現象比美國嚴重。朱敬一指出,現行租稅制度下,富人即使被課稅,繳稅程度比號稱資本主義的美國還不如,經過課稅,二○○三年總所得前五%的台灣富人,稅後所得僅減少一.六三%,對照美國二千年的資料,富人稅後所得大幅縮水四.一%,台灣目前的租稅制度,課不到富人該繳的稅。


立志當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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