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做.....錯了嗎?

今年三月正式離了婚,大女兒跟著媽媽,小兒子跟我.當初
雙方口頭承諾每星期讓她們姐弟各自到對方家住一天,那
就能相處2天了.

只是兒子才2歲半,每次離開他媽回來時都要痛哭半天,心
情總要一天才能平靜.和前妻商量是否能依舊相處但不要
過夜,因為兒子每回的痛苦真的痛澈心扉,在這三個月
的時間煎熬後提出這樣的想法.

我的看法是:兒子每一個星期都要經歷一次的刺傷,會不
會在他的內心留下一種日後陰影,大人做的決定卻要這麼
小的小孩承受結果....但當我這麼說的時候,又和前妻在
電話中發生嚴重衝突.

唉,誰能客觀的告訴我,到底是誰錯了呢?
  • 的確!!
    "大人做的決定卻要這麼小的小孩承受結果...."
    這是一個爸爸會為兒子著想的原因
    所以你幫你的兒子做了這個決定"依舊相處但不要過夜"

    在你前妻的以及你兒子的角度來看
    一個禮拜能見到彼此他們是多們珍惜
    當然要分開就會有這樣的不捨
    我絕ㄉ你兒子內心會留下的陰影
    應該是他即將成長在一個單親家庭吧
    而不是這樣分離的過程吧

    當然
    你兒子有很明顯的分離焦慮
    可見前妻在過去應該是他的主要照顧者
    那我絕ㄉ你更應該平衡這樣的關係
    花點時間和你兒子建立關係吧

    (若有較直接的地方請見諒)


  • 我三歲的時候父母離婚
    我跟著爸爸
    每個星期六日會到媽媽家住
    情況跟你小兒子一樣
    每次要回家都會哭好久好久
    而且也是要過陣子才能回復情緒

    當時星期日晚上
    我爸爸就會到我媽家來找我
    很可怕因為我不想離開媽媽
    所以我就會到處躲
    我會躲在衣櫃或是床底下
    當然每次都會被找到
    帶回家的時候哭的超大聲
    很難過

    我現在已經21歲了
    當時的事情對現在有沒有影響我不知道
    可是我比一般人還要沒有安全感
    非常非常
    而且不管我爸爸和家裡爺爺奶奶很愛我
    對我很好照顧我
    我始終都覺得缺少了
    母親那一份愛

    到現在還是一樣
    面對情人也是這樣
    始終都覺得少了一些愛
    原本我只以為這是自己的個性
    或是女人的毛病
    可是真的要說的話
    一定會有影響的

    面對你這樣的事情
    我也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因為如果你不讓小孩去找媽媽
    他也是會難過
    而且就算去見面卻不過夜
    小孩一樣會哭吧....

    我只能說
    希望以後每個人要結婚就不要輕易離婚
    不然就是還沒生就離婚
    否則家庭不美滿的小孩子
    真的很無辜又可憐

    加油吧~爸爸
  • 我還沒結婚∼沒兒子∼所以你就看看吧

    我是想∼如果妳前妻沒意見的話∼

    是不是把兩個小孩都給她好了

    換成你每一段時間可以帶他們出去玩

    有需要的時候在幫你前妻照顧小孩

    這樣對小孩子來說是不是會好一點??

    當然也要看前妻那邊是不是可以接受了
  • 這位爸爸,  個人認為父母離異,孩子若不是獨生子,  那他們都應該在一起生活一起成長,更何況離婚已讓孩子與父或母分開,  再和他的手足分開,  真的猶如雪上加霜.  您的小兒已兩歲,  是人格的形成重要時機,  您應該考慮讓他跟隨他的母親與姐姐一起生活,  當然您的前妻和其他家人得同意才有可能,  而且之後給予孩子的教育費,生活費以及支付前妻的保母費也不可以少.雖然男女雙方離異了,  兩人對孩子的責任是不可能也不可以因離婚而拋棄對孩子所有的責任,因為他們是最最無辜的受害者.
  • 唉,天啊~~這上面6個水水們中就有3個是我所擔心的陰影
    中長大的....

    或許吧,每個悲劇收場的婚姻都是一場無奈與無解!!有人
    建議讓他們2姐弟一起住在媽媽處,但現實卻是殘酷的,她
    學歷不高也沒一技之長,超過10年沒在外上過班了,現在
    在電話交友工作(還是她弟的公司)...大概養活女兒都很
    累了..叫她把女兒給我她也不肯~

    兩個人以前的種種不愉快,瞬時之間全變成了刀槍利劍砍
    向對方..用了心痛的經驗換來相信古人所說的`門當戶對`
    其實確確實實是真的..不是指那相當的家業,而是兩人的
    心靈相通與契合..真的好難好難!!

    故事從我的生意失敗開始,失敗後自己著實喪志了2,3年
    .卻還是用信用卡預借現金的繳房貸.那間結婚前由她娘家
    拿出頭款買的房子.全部都是那間房子害的............

    生意還順利的時候好的時候也從大陸拿不少錢回來養家
    活口,而繳了幾年後曾要求把房子過戶成二人共有名下,
    但她始終不肯與推託.因為房子是買在她娘家旁邊,也因
    此較常呆她娘家而少回我爸媽家,也才因此希望當我有賺
    到相當的錢及繳到一定程度時,希望能用兩人共有的名下
    以杜家人悠悠之口.

    相愛之時總是說著:愛我就要給我個安定與保障.......
    可當我用信用卡借20%利息的錢繳房貸,最後還是被壓倒
    了,她說著:要辦假離婚否則屆時房子被拍賣連她的信用
    也拖累到,我照做了,接著兩人還計劃著如何重新再來過

    自己結束老闆身分去找了份工作,她去開了家早餐店,思
    所著因該不用多久就能還完欠債,可是早餐店經營不善並
    沒有賺錢.更可惡的是覺得她變成另一個人了,或許是外遇
    ,但只可惜沒有人贓俱獲......

    說電話一看到我就匆匆掛掉,要不就是躲在廁所輕聲細語
    的講電話.說出去一下就是5個多小時,放著2個小孩出去
    回來問她跟誰出去,回我的答案是:跟人.      就這2個字.
    聖誕夜半夜手機響了只聽她支唔了2句就掛電話,追問她
    說是在大陸出差的弟弟,她或許作夢也想不到依我的個性
    會打電話去求證她兩個弟弟,答案是令我心碎的..並非他
    們打的.    背著拿電話號碼的紙條給早餐店的客人!!

    於是開始一連串的爭吵,而且一次比一次兇.最後終究變
    成真的離婚了,  我只覺得連相識結合14年的枕邊人竟然
    會設計我,  設計於我失意的時候...還用心計來逼我與她
    翻牌...................

    走到今天這條路,我想任誰都無法回頭了.我怎麼說服自己
    把兒子交給她呢?  也或許於這裡這個陌生的國度裡,才可
    以把心中的鬱卒說給陌生的朋友聽~~~

    也許,當我月底去大陸上班後能讓自己的心情好轉回來吧
    ,也不知大陸分公司有無寬頻可以跟大夥報平安呢?但我已
    經想好了:當有天看到我改名成`快樂的eddy"那就表示我
    已經走出來了~~~~
  • 花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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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me  here....小孩子真的很無辜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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