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Organic Foods)
開發有機食品的目的:
避免食品中殘留的化學肥料與農藥所造成的危險性。
美國 環保署的研究發現,化學肥料殘留在蔬菜上時,
其中的氮素進入人體後,容易被 胃酸轉化成致癌物。
而有機磷殺虫劑:會導致血液性病變和神經系統障害等難以治療的疾病。
美國農業部(USDA)在1994年發佈「國家有機食品專案計畫(National Organic Program)」:
對有機食品的定義及其管理辦法明白地規範。
1.美國農業部及聯邦藥物食品管理局會定期抽檢,
從產地環境採樣、現場作業程 序,到產品銷售的流程,都列入檢查,以確保消費者可以得到完全天然、無毒、
無殘留的「清潔」產品。
2.土壤肥料:化學性合成肥料及農藥絕對不准使用在農作物上。必須自行製作堆肥或施用禽畜糞肥或魚粉等。
3.控制病虫害:核准使用的「自然農藥」或以虫制虫的「生物防治法」。
4.食用的動物:不可用人工生長促進劑、荷爾蒙注射、抗生素等藥品來增產。
有機食品的益處就是消費者不會受到化學毒性物質殘留危險的威脅。而有機食品最大的貢獻就是幫助人類與地球生態環境和諧共存,達成人類「永續生存」的目標。
節錄自台北醫學院推廣教育「健康食品與保健養生」特別講座系列講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