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請問大家簽約時試用期是否算在內呢?
是這樣的,我到這間醫院上班已經滿半年了,期間前三個月是試用期,照他們的規定是九成薪,之後的三個月才是正式的薪水。
這段期間我一進公司時給了我一張不定期契約要我簽,我也簽署了,但是今天我又收到了一張正式的定期契約是一年約,可是我卻發現他並沒有把我的試用期也算在內。
也就是說如果我對這間醫院並不滿意,想要離職的話還必須要再多待上三個月才可以離職,不然就要付兩個月的違約金。
根據我之前的工作經驗,契約期間是包含試用期一起計算的,我想要請問各位是否曾經遇到過這種狀況?那間醫院這樣的做法是合法的嗎?想要請大家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們了。
這段期間我一進公司時給了我一張不定期契約要我簽,我也簽署了,但是今天我又收到了一張正式的定期契約是一年約,可是我卻發現他並沒有把我的試用期也算在內。
也就是說如果我對這間醫院並不滿意,想要離職的話還必須要再多待上三個月才可以離職,不然就要付兩個月的違約金。
根據我之前的工作經驗,契約期間是包含試用期一起計算的,我想要請問各位是否曾經遇到過這種狀況?那間醫院這樣的做法是合法的嗎?想要請大家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