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比較說明
1.個人退休金專戶制(個人帳戶制)
a.辦理方式:
所有企業之勞工皆可參加,無僱用勞工人數之限制.
由雇主每月為勞工個人提存退休金至勞保局,專戶
存儲.
b.特色:
由個別勞工承擔風險,具有強制儲蓄特性.
c.雇主分擔:
退休金提撥率採固定費率,雇主負擔成本明確,提撥率
不得低於百分之六.
d.勞工負擔:
勞工可自願提撥,在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可以自願提
撥,享有稅賦優惠.
e.所得維持:
(1)視個人帳戶累積本金及收益總合而定.
(2)國庫負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保證.
f.政府角色:
由勞保局承辦個人帳戶之收支及保管業務,政府建立
管理及監督機制.
g.優點:
(1)年資不受同一事業限制.
(2)個人帳戶累積金額明確,易於查知.
(3)基金財務收支風險較低.
h.缺點:
(1)無所得重分配之功能.
(2)採確定提撥制,平日累積之退休金,易受通貨膨脹
影響.
2.年金保險制(投保商業年金保險)
a.辦理方式:
僱用勞工人數兩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經工會同意,事
業單位無工會者,經二分之一以上勞工同意後,若有過
半數勞工選擇參加,得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
險.
b.特色:
(1)由參加投保者共同分擔風險.
(2)可能顯有意外險及醫療險之保障.
c.雇主分擔:
退休金提撥率採固定費率,雇主負擔成本明確,提撥率
不得低於百分之六.
d.勞工負擔:
勞工可自願參加.
e.所得維持:
(1)由保險公司負給付責任.
(2)由保險公司負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保證.
f.政府角色:
政府建立管理及監督機制,保險公司應符合一定要件,
始可承辦.
g.優點:
(1)年資不受同一事業限制.
(2)可滿足勞工對不同保證收益及年金領取方式之需
求.
(3)具有安定基金.再保及提存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