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拍新身份証的大頭照嗎

知道的人能不能說一下
  • 還要吧!

    只是說不用換身分證要延期啦!
    因為要按奈手印,引起一些爭議,所以才暫緩
    不過還是要拍的啦
  • 記得順便拍護照的大頭照~~~

    兩個照片規定不一樣...
  • 先等等吧∼

    都說要暫緩換發了,等到大法官討論出結果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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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暫時處分:身分證暫緩換發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永富、黃國樑/台北報導】 


    大法官中午作成我國憲政史上首件「暫時處分」案,以戶籍法第八條之換發身分證須按捺指紋的規定,有違人權及有實施之急迫性,且傷害無法回復為由,宣告暫予凍結適用。

    對於大法官會議決定,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中午表示,將完全依照大法官會議的結論,做出配合,只要是凍結第八條的適用,行政院7月1日將全面暫緩換發新身分證,直到大法官會議做出釋憲解釋文。

    卓榮泰表示,大法官的急速處分勢必有時間性,不會拖延釋憲案,行政院的暫緩換發新身分證,將會一直暫緩到釋憲文出爐,如果釋憲結果是不違憲,行政院仍將依法全面在換發新身分證時,按捺指紋,如果大法官會議做出違憲的解釋,則會進行修法。

    依大法官處分,須按捺指紋始得領身分證之規定全面暫停適用,且內政部對年滿14歲請領身分證者,不得拒絕發給,亦不得要求按捺指紋,直到大法官就此作成解釋,再依大法官解釋意旨,若合憲,始可要求按指紋換領或新領身分證,違憲的話,則修法廢止按指紋規定。

    依大法官暫時處分,主管換發身分證的內政部,只能選擇先換發身分證,暫不能要求民眾捺指紋;或全面暫緩換發身分證作業,靜待大法官作成解釋,再予因應。不過年滿14歲,首次請領身分證者,內政部仍得發給。

    上月30日,立法院民進黨(新聞、網站)團提出須按捺指紋才能換領身分證有違憲之虞的釋憲聲請。經三位大法官初步審查後,提報大會決定受理。

    大法官昨天中午延長開會,討論後達成多數共識;今天上午9時起加開大會,由於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下午親向承辦大法官余雪明說明,強調戶籍法授權內政部於換發身分證時一併指紋留檔的政策已推動九年,若遭暫緩執行處分,恐有鉅額違約國家賠償問題;因此大法官深入再討論,至中午近1時才表決,多數通過暫時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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