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4︰資遣費真的縮水了嗎?
A24︰沒有縮水。
● 選擇留在舊制者︰資遣費給付標準不變﹐仍為一年一個月的平均工資。
● 以前領到資遣費的人就不可能領到退休金,領得到退休金的人,就不能領資遣費。現在遭資遣,除可拿到資遣費﹐雇主平常提繳之退休金還是歸勞工。
在新制下,雇主一年至少替勞工提撥了相當月薪的72%(6﹪x12(個月))的退休金,萬一資遣時,每一年年資還要付相當月薪50%的資遣費,加起來每一工作年資相當於換得122%的月薪,比原來的資遣費多了22%。
●舉例:如月薪為30,000元,年資:舊制8年(保留);新制有6年
*如新制實施後仍於同一公司連續服務,但因遭資遣,所領得金額為:
1.舊制年資之資遣費:8*30,000元=240,000元
2.新制年資之退休金:(12*6%*6)*30,000元=129,600元+歷年運用收益
3.新制年資之資遣費:6*0.5*30,000元=90,000元
合計240,000元+129,600元+90,000元=459,600元
*但如選舊制,只有依勞基法計算之資遣費為:
14年*30,000元=420,000元
因此,選擇新制雖遭資遣,所領得之金額仍較依舊制所計得之金額為高。
Q25:新舊制間要如何選擇?
A25:建議如下,但仍依自己喜好而選擇:
● 適合選擇舊制者:
1.國營企業、大型企業勞工;
2.年資已接近自請退休要件者,且其事業單位營運狀況穩定;
自行評估能達到現行勞動基準法請領退休金之要件(但風險為,如發生在職死亡,即無法請領退休金)。
● 適合選擇新制者:
1.喜歡歷練不同工作或有更換工作可能之勞工;
2.受僱於中小型事業單位之勞工;
3.希望定期領取退休金之勞工;
4.在較大型公司工作之勞工,還可以選年金保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