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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醫療收據上的全部金額都能拿來抵扣稅金嗎?

如題
明天最後一天了
請問醫療收據上的全部金額(包括健保已給付的部份)都能拿來抵扣稅金嗎?
還是說要以自付額為準呢?
譬如:
收據上自付額是150
健保給付部份是1000
那我是能扣150還是1150的稅呢?

我竟然拖到最後一天  >"<...拜託知道的人教我一下了...感恩~
  • 只能扣自付額的部份150
  • http://tax.nat.gov.tw/irc/qa2.htm

    (十五)什麼是扣除額? 

    3.醫藥及生育費:
    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和生育費用,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者為限,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須檢附填具抬頭的單據正本,單據已繳交服務機關申請補助者,須檢附經服務機關證明的該項收據影本。
  • 當然是150  阿........

    世上沒那麼好滴事...
  • 突然覺得自己的問題好蠢喔......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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