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ㄚ...
我覺得拿掉好可憐
我覺得不管怎麼樣都不能拿掉耶
這樣根本就是在殺人!!!!
墮胎根本就是個危害人權的東西.....
不行~~~~
妳不能拿掉阿><
我想你和他必須一起共同扶養......
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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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以上發言不大認同(P.S無意攻擊,只是發表個人意見,若有造成傷害,還請見諒)
基本上,既然已經要分手了,還要把小孩生下來,那誰來養呢?版主本身經濟能力是個問題,再者,有很多人為了小孩而寧願再與對方復合,但復合後會幸福嗎?
版主並沒清楚說明想分手的原因,但就我個人而言,今天若我是基於對對方已無感情存在亦或對方做了讓我灰心的事而讓我決定離開他,那我就不會想把小孩生下來,一則我的經濟狀況不允許我生下他,若只為所謂的人權而生下這個小孩,卻無力扶養他,那只是讓他來世上受苦,甚至是多了一個問題兒童而已
再者,既然都要離開對方了,又何必生下小孩再與他一起扶養?如此不是與對方糾纏不清嗎?萬一版主是因為對方有啥惡狀而想離開他,難道還要跟對方一起養小孩嗎?甚或他日版主找到另一個幸福時,對方拿小孩當藉口破壞版主幸福時,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