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中華電信不是要民營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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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違反立院決議釋股 立委告林陵三、賀陳旦涉背信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東森新聞報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立委蔡錦隆、林滄敏、葉芳雄與張慶忠,21日上午指責中華電信違反立法院決議,不但沒有停止釋股動作,反而繼續執意執行海外ADR釋股,分明藐視國會,罔顧全民利益,他們決定下午3時許要赴台北地檢署控告交通部長林陵三、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涉嫌背違反背信罪。
國民黨(新聞、網站)成立的立法院次級問政團體新聲會成員立委蔡錦隆、林滄敏、葉芳雄與張慶忠,上午在立院黨團辦公室公開指責中華電信違反立法院決議,執意海外釋股。
他們指出,中華電信釋股過程疑雲重重,弊案重生,第一階段釋股給全民是每股104元,可是第二階段釋股給富邦集團卻是每股52元,立法院曾於今年5月27日經院會決議表決通過「中華電信應停止執行所有釋股作業」決議。
他們指出,沒想到中華電信卻視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預算決議案於無物,執意於7月1日完成17%的海外ADR釋股,藐視國會決議,規避國會監督,他們質疑中華電信任憑政府與財團上下其手。
他們表示,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曾於民國88年11月,審查中華電信公營業預算時,即針對其公股釋出方式及比例分配問題提出討論,最後委員會主決議調整架構:第一階段國內釋股對象為30%。
第二階段於88年12月22日院會三讀決議,中華電信公司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營業預算時,「第二階段則照交通部之版本即釋股對象國內自然人,以全民釋股方式,比例為20%,員工則採原員工認股方式(含得增購)方式,比例為13%,小計33%,但第二階段承銷完畢,正式掛牌交易的同時,交通部應放寬外資直接持股上限調升為30%」隨後,交通部第二段33%釋股預算則全部編列在90年度,而交通部於94年5月進行海外釋股發行ADR17%的計畫,即係此90年度釋股預算的一部分,顯然已違反前述立法院要求釋股對象「國內自然人」的決議。
蔡錦隆等人也質疑,中華電信是政府的金雞母,卻執意趕緊賣掉,可能是為了要籌6108億買潛艦與飛彈;他們強調,為固守全民資產,他們下午3時許,要赴台北地檢署控告交通部長林陵三、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涉嫌背違反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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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出之後就會民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