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不清的狀態下被迫簽和解書,具有效力嗎?
再去年十二月底,一個女生因為誤以為男友和我有曖昧關係, 用大鎖重銼我的後腦杓,造成我腦震盪及多處傷口, 就醫時已開了驗傷單.當時在朋友的詢問下他不承認有此事.
從醫院回到家他卻與男友在門口並且要求我和解, 當天我的身體情況未恢復,意識不是非常清楚, 加上本來就正在接受憂鬱症治療,也因為這件事不斷發病,
請他們離開他們卻堅持要我簽下才肯走.
只好寫下和解書,但是因為害怕無法提出告訴的情況下, 我把自己的名字寫錯一字,現在他卻反要告我偽造文書,我該怎麼辦呢?
從醫院回到家他卻與男友在門口並且要求我和解, 當天我的身體情況未恢復,意識不是非常清楚, 加上本來就正在接受憂鬱症治療,也因為這件事不斷發病,
請他們離開他們卻堅持要我簽下才肯走.
只好寫下和解書,但是因為害怕無法提出告訴的情況下, 我把自己的名字寫錯一字,現在他卻反要告我偽造文書,我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