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交通事故意外處理~請協助幫忙解惑

我想請問
我在四月十日晚上開車與機車發生碰撞
當時我是要綠燈右轉依規定打方向燈,遭後方機車撞上~
她受了傷~叫了救護車送他去醫院~~
當時也有員警到場察看~
但是員警並沒有依規定畫現場事故圖~
也沒有做筆錄~更沒有拍現場事故的照片存証~~
當然  ~我也沒有拿到所謂的「交通事故單」
但我有該事故到場察看員警的姓名及分局~~
請問~我是否能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保險理賠~

再則~若機車騎士家屬要跟我索賠除了醫葯費之外其他的金額~
我是否有權不支付呢~~如果不支付他是否有權可以對我提出告訴~~

我不支付的原因是因為~當事人承認他有看到我打了方向燈要右轉~~
但他依舊撞上了~~~畢竟他受了傷~~所以我送他去醫院~~
讓他留在醫院觀察~仔細的檢查~~
但是他的家屬卻對我提出要索賠他受傷無法上班的補償~~~
而且金額不小~~~(對我來說)否則他不願和解~~~

但是我有個疑惑~~員警並沒有開出交通事故單~~也沒有做筆錄讓雙方畫押~~
這樣有構成一個完整的交通事故案件嗎~~沒有任何記錄~~這樣還有和解的必要嗎~~

請了解交通事故的朋友~~幫幫我~~~~~
  • 沒有當天的交通事故單好像沒有辦法申請理賠喔

    如果他撞到的是你車的屁股,那錯應該不是在你

    但是如果是你撞到他的屁股,那錯就是你啦

    等錯誤釐清後再跟對方談賠償的問題比較好

    就是先不要理他們

    然後你最好是先把雙方車子傷到的地方先拍下來

    免得到時候有什麼誤會...

    如果他們對你精神上照成很大的壓力

    也可以要求賠償...
  • 若是警察沒紀錄~建議你先去備案

    以免受害家屬先備案了

    變成你是肇事逃逸

    到時候更糟糕

    你說你記得來承辦員警的名字

    那你最好去那間警局詢問一下

  • 嗯嗯~~
    是他撞到我的車屁屁`~~
    沒什麼大傷~~小小的凹進去一點點
    連烤漆都沒掉~~~
    但是如果依路權分~~~
    直行的錯(她)比右轉的(我)小吧~~~
    何況~~我是開車~~他騎車~~

    備案???找原本那個員警備案嗎?/?
    還是可以找其他的派出所呢???
    我在事發後有回去找過他`~~
    他說他會負責事後和解的事
    他還說依路權分的話~~我比較弱勢~~
    他叫我跟對方和解~~~
    原本我也是想幫忙付醫葯費~~
    畢竟是對方受了傷~~~~
    但是對方家屬跟我開的價錢~~
    真的令我難以接受~~~
    而且我「覺得」錯並不在於我~雖然我是大車~~
    但是我依法開車~~我也有打方向燈~~
    而且是對方來撞我的~~~

    現在備案會不會太慢了~~~
    車都開走了~~~對方的機車也牽回去了~~~
    現在備案  ~~有用嗎~~~~


  • 有用~~趕快去備案

    若是對方家屬線去備案的話

    你就被反咬一口了

    我覺得去那間警局找那位承辦員警比較好

    他對當天的事一定有印象

    所以趕快去拉!!
  • 應該是對方的錯
    撞到屁屁的就是後來
    怎麼會是你低錯勒?
  • 我剛有打電話去問了~~~
    那個警察說~~~
    算是有「事件紀錄」不算是備案~~
    他說備案的話`~~
    事故案件就要往上報~~
    應該是提報到交通事故裁定所吧~~

    那現在該怎麼辦~~~
    還是去備案嗎????

    但是我還是不了解~~~
    既然沒有備案~~~那為什麼那個警察一直叫我跟對方和解~
    沒有備案~`就沒有和解不是嗎??

    依現在的狀況`~如果對方要求的太過份~~
    我是不是可以直接不要理他呢~~~
    那我會不會變成有犯罪的丫~~~

    我剛也打電話問了保險公司~~
    他說沒有交通事故單~~
    如果知道員警的姓名也是可以申報的~~

    好複雜喔~~該怎麼辦喔`~~~~
  • 給白羽毛...
    ㄟ~~是他撞我屁屁沒錯啦~~~
    但是我是要右轉~~他要直走~~~
    我打方向燈~~他有看到(他說的)
    但是他還是撞上了`~~也受了傷~~~

    所以那個警察說會是我的錯比較多~~
    因為我是大車`~而且我要右轉~~~~

    好奇怪的道理~~~
    我被ㄟ到`~~錯也算在我頭上~~~
    還一直要我跟對方和解~~~
  • 會不會是警員懶得處理
    叫你們和解了
    他就不用處理了啊?
    會這樣猜
    是因為具版主所說
    根本都沒有事故單
    真要處理
    應該什麼單據都有才對

    如果員警只是不想增加業務
    或業績上不想多加那種沒有處理好的事故
    他一定會比較希望你們和解
    至於和解誰對誰錯
    他不一定會在意了

    傳統上觀念都是大車的錯
    我也覺得很嘔
    根本要拿"理"字出來啊

    有聽過車子在"禁型機車"的快車道上
    擦撞到機車
    明明機車就不該在那裡
    被擦撞倒了還要對的人賠
    就蠻嘔的

    建議版主下次找其他警員
    或熟悉的人問一下
    看通常程序應該是怎樣的
    不要儘聽那個員警的
  • 我爸上次開車也是被對方撞到

    約好私下和解的

    結果那個人竟然先跑去驗車

    因為擔心對方會反咬一口

    所以我爸就趕快去警局備案

    最後那個人就有賠我爸修車的錢

    我是覺得要備案才有法律依據的

    況且車禍這東西都是各說各話的

    而且你又是受害者

    所以備案對你比較好
  • Dear小潔~~
    我了解你的意思~~~
    只是我有些疑慮~~~
    現在現場已經沒有了`~~
    沒有照相`~~
    沒有現場事故圖~~~
    沒有當下雙方做筆錄~~~

    我又是大車~~(雖然是我被撞)
    我怕搞到最後變成全部都是我的錯~~~
    我會這麼想是因為~~
    現在現場沒了~~剩下的只會有各說各話而已`~
    雖然那個當事人還滿年輕看起來也單純~~
    他是他家的人可不好搞~~~
    他也很擺明的告訴我~~他就是要錢~~(沒有目擊証人)
    我怕到時候他們會在筆錄上動手腳`~~(也許是我太小人心腸了)
    但是我還是會怕他們一昧的把錯推給我~~~
    那我不成了冤大頭~~~
  • 先去備案吧,去交通隊備案拿單子 
    不要再跟同一個警察備案了
    你直接找別人,然後跟他講你的情形
    如果真的還是想要吃案的感覺
    就另尋別的交通隊
    再不行就給他狠狠的登上蘋果日報吧

    你沒有修車紀錄嗎???
    可以ㄉ話就錄下對方跟你講的話
    做證據


  • c小潔c的話:
    若是警察沒紀錄~建議你先去備案

    以免受害家屬先備案了

    變成你是肇事逃逸

    到時候更糟糕

    你說你記得來承辦員警的名字

    那你最好去那間警局詢問一下

    ~~~~~~~~~~~~~~~~~~~~~~~~~~~~~~~~~~~~~~~~~~
    呃~~稍微小小糾正一下..
    沒有所謂"備案"哦~~~

    去派出所或交通隊.是沒有這個名詞的.
  • 真想知道你是在哪出事故的.
    .....


    因為那裡的警察也未免太混了吧..
    畫圖.作筆錄.錄音.都是必備的.
    真的是...唉..

    在台北的警察應該是不會這樣.....

    如果你們什麼都沒有做的話.
    基本上和解就是你們自己的事了.

    對了.如果那個地方有監視錄影器的話.可以跟警察要求調閱..就可以看的出是誰對誰錯了..

    我爸最近也出事故.跟你一樣只是他是要左轉.他沒有違規.卻被兩台飛快的機車迎面撞上.我爸的車門全壞了.那兩人也有受輕傷...

    也不願意和解.現在就把案子送出去了等著上法庭囉...

    ps..
    還有.真的沒有所謂的"備案"這個名詞.
    我男友在派出所老是遇到民眾說要備案.
    他都很無奈又不想講話...因為根本沒這東西..
  • Oo米eMMa米oO的話:
    給白羽毛...
    ㄟ~~是他撞我屁屁沒錯啦~~~
    但是我是要右轉~~他要直走~~~
    我打方向燈~~他有看到(他說的)
    但是他還是撞上了`~~也受了傷~~~

    所以那個警察說會是我的錯比較多~~
    因為我是大車`~而且我要右轉~~~~

    好奇怪的道理~~~
    我被ㄟ到`~~錯也算在我頭上~~~
    還一直要我跟對方和解~~~
    ~~~~~~~~~~~~~~~~~~~~~~~~~~~~~~~~~~~~~~~~~~

    現在哪還有大車跟小車出車禍就是大車的錯.
    放屁!!!!

    真的是好怪的警察..
  • 是丫~~現在就是一團混亂丫~~
    等等要去保險公司問看看能不能申請~~~

    還有捏`~很奇怪   
    對方家屬昨天打給我~~說什麼
    如果我要去申請強制保險的話~~
    「一定」要事先跟他們說~~~
    想不懂  我請我的~~關他們屁事~~~
    還有~~是不是去保險公司提出事故申請
    這個案件警察就一定要往「交通事故所」送呢~~

    嗯~~~我真怕~~事情發展到最後~~
    明明就不是我的錯~~~
    就因為我是大車~~~
    對方人有受傷(現在還賴在醫院不出來~一.一他根本沒事了)
    就裁定是我的錯~~~(反正現在什麼現場証據都沒有)
    然後他們就獅子大開口~~~
    要我賠一堆~~~

    厚~~心情真差~~~~~
  • 不要理他啦
    如果他的錯應該是他要報初險
    然後請保險公司去車廠看車
    然後才有理賠,而且是理賠給車廠
    所以你不要先給他錢
    若是你給他錢了
    那保險公司就不理賠了

    要申請保險理賠一定要有警察到現場看的單子
    所以你要去拿那個單子

    不過如果警察要開事後的單子
    就要雙方都到場
    所以一定要拿到在現場開的單子對你比較有保障
    ========================
    還有關於"備案"這個詞
    之前我在台中出車禍的時候
    交通隊第二分隊也是都講"備案"耶
    每個縣市講ㄉ詞都不一樣嗎???
  • 呃~~稍微小小糾正一下..
    沒有所謂"備案"哦~~~

    去派出所或交通隊.是沒有這個名詞的.
    ~~~~~~~~~~~~~~~~~~~~~~~~~~~~~~~~~~~~~~~~
    備案跟作筆錄的意思一樣吧!!

    不過我爸上次也是去警局說他要備案

    所以這個備案的說法也是有的吧!!
  • 嗯嗯~~
    我剛剛丫有跟保險公司的人了解了一下~~
    他們也叫我不要理對方咧~~
    他說~~我做的已經夠了
    因為那天他家屬跟我開價錢的時候~~~
    我有先包了一個「大」紅包給他們~~
    原本是想幫他們出醫葯費的~~~
    但是事後超後悔的~~~被朋友罵死了`~
    他們說就算要付就醫~檢查的費用
    也不該在這時候先拿錢給對方~~~

    保險公司跟我說~~現在什麼証據都沒有~~沒照片~沒筆錄~
    只有他單方面的就醫紀錄~~
    是不能証明什麼的~~而且他還可以去請醫療保險的賠償呢~
    請起來應該不少錢了~~因為他還住院~~~
    (我上次蜂窩性組織炎~~沒住院~只是去門診刮刮肉~換換葯~也請了八千多的保險費~~還有無法上班的補償金呢)

    我同學的爸爸(警察杯杯)也跟我說~~~
    叫我不要理對方的惡意敲詐~~
    他也說沒証沒據的`~~
    憑什麼要我們去支付他一些亂七八糟的錢....
    道義上也做足了~~~這就夠了~~~

    他們說就算對方惡意要控告我~~
    按鈴申告一次就要二萬七~~而且他還不一定打的贏~~
    法院也不一定會受理(還是那句話`~沒証據)

    現在~~好像也就只能這麼等著了~~~
    不然我的工作進度也一直受到影響~~~
    我有不定時的打電話去關心對方的情形~~~
    也希望他們能夠拿出良心~~~~
    不要這樣惡意的敲詐別人的辛苦錢`~~~~

    謝謝大家的幫忙與建議~~~~

    如果我還有漏掉什麼該自保的動作`~~

    請各位不吝的給我指教喔~~~~謝謝
  • 要送交通事故所就給他送阿
    反正又不是做案
    管他要送哪...

    沒證據你也可以不承認阿

    先把跟對方聊天的內容錄下來
    到時候如果是對方要賠償
    錄音的錢順便跟他拿
    看他多會打電話...
  • 嗯嗯~~白羽毛~~
    謝謝你喔~~呵呵~~~

    現在也就只能這樣了吧~~~
    反正我該做的  能做的也就只有這樣了~~~
    那天給他那個大紅包~~
    已經讓我大失血了~~~~~~
    他如果還有再要幾倍大紅包的錢~~
    我也生不出來給他了~~~~~

    反正~~~人又不是我撞的~~~
    而且雙方的車車~~還是我傷的比較重~~
    我的車屁屁凹進去一點點~~~~~
    他只有車燈「殼」~~「裂」了~~~

    所以嚕~~~我仁至義盡了~~~
    這種不義之財還是要勸對方家屬~別拿~~
    以免造了自己的業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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