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證書的意義 ~

~  證書的意義  ~            文/  寧             
 
我不確定結婚證書所能代表的意義是什麼?愛過以後,當對方提出結婚的請求,對我,是肯定,肯定我通過了考驗,夠資格陪他一生。對他而言,可能是想長相廝守,可能是一份對家人、對我、對傳統禮束的交待,又或者,是對自己的交待。但婚姻這樣便能成行嗎?
 
婚前的愛情是一種感覺,是一個無形的枷鎖將兩人緊緊抓牢,不怨不悔。當兩人決定將無形的感覺化為有形的牽制,取得邁入另一境界的通行證,便是同意了、認同了愛情裡將多了些責任與義務,都明白且能夠面對更大的挑戰。有愛為基礎的婚姻,確實是多了份資產,讓人有能力勇往直前,積極共同面對人生與解決問題,愛情終能得以延續,婚姻終能偕老。
 
當婚姻裡出現逃兵呢?並不是真的逃了,只是,放心了。愛情終究不會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當婚姻不再是兩人關係,當婚姻不被經營、責任不受重視,當愛情漸由資產轉為負債,當只能靠借貸愛情來為不應該的行為做解釋、靠愛情的回憶來安撫自己、營建未來,這樣的婚姻能維繫多久?
 
當愛沒了,就是沒了,走的悄悄然,也或許它曾大聲跺步著,為兩人的只借不還抗議著、警告著,只是,我們沒發現,直到它已遠,遠到聽不到我們的大聲吶喊,遠到任憑我們嘶聲力竭,空氣裡仍只是一句句為什麼的回音。婚姻呢?僅存假象,為了不離棄社會道德觀念、口口聲聲為了小孩而維繫的假象,不良的婚姻關係對彼此的傷害,對小孩的傷害又該怎去計量,這樣的關係是否仍該存在?
 
婚姻豈只是一張紙就能維繫,那太小看婚姻,也小看了人性。當決定踏入婚姻,是否就該認定對方自始至終都將陪伴,聽過婚姻條款吧?若說,婚姻條款是對彼此的不信任,而結婚證書呢?有了社會道德的背書,它合理化多了,但仍是一種契約,一種稍不注意就會失衡,憑添婚姻裡愛情逃兵保障的契約。正向來看,若能以婚姻條款來明確界定維繫婚姻的前提,或許,反而是一種負責,為自己負責,也對對方負責,為的是想避免一段婚姻變質,為的是想避免將青春耗盡在惡質的關係上。
 
我們也希望婚姻不該是這麼兒戲,但婚姻是兩人關係,僅存一方的努力,能改變什麼,總有一天,愛終將耗盡,總有一天,終將發現再也無力去維繫。如果只能選擇,我寧要一段永遠有心經營的感情,而不是徒留責任與義務的婚姻關係,若是彼此相愛,我不確定那張紙,對我是否還能有更深遠的意義,社會道德、傳統禮束能將兩人的身體繫在一起,卻始終繫不了兩人的心。
 
有人為了責任結婚,有人為了義務,有人為了保障,有人為了交待,有人當婚姻是應該,有人當是賭注,不論如何,沒有對錯,先要求自己弄清楚自己為了什麼?對方為了什麼?彼此又當婚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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