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個工作的事…好煩…
我是在今年二月底離職的
在那家公司已經任職滿二年五個月了
離職時,和公司主管說好的,是把我給"資遣"的
那時…一切都很正常,也沒什麼大問題
我還特地上了公司網站上的員工專區看公司訂立的人事章程及各項規則
一則條文寫的很清楚
『任職滿一年者,給予一個月的資遣費…以此類推』
公司主管也說了…就照公司規定
本來想說…這樣就好了
離職時,大家也都和和氣氣的
我已經很滿足了
沒想到…在我將我的薪轉存摺拿去刷帳戶餘額時
卻發現…公司竟然只發一個月的資遣費給我
當初發現金額有問題時
第一次打到公司去詢問相關的人員
結果公司的管理部人員竟然說:「呃…因為哦…其實早在過年前的時候就有想過要把你資遣了,但是也想說大家同事這麼久了,於是就讓你領了年終獎金,也讓你過了個快快樂樂的年了。而且本來資遣費是要給基本薪資的,我們也給了你一個月的全薪,再加上員工旅遊的旅費也沒從你那邊扣錢了。所以…基於種種考量,公司這邊便決定給你這些金額。」
當初我聽完時,就覺得…『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這樣不對啊…』
於是我打電話去勞工局問相關的法規
我問的問題有:
1.資遣費到底是要給所謂的基本薪還是全薪?(P.S 我的勞保卡薪資才一萬五千多而已)
2.領資遣費與在該公司的服務的年資算法到底是怎麼算?
結果勞工局給我的答覆為:
1.資遣費所領的金額應該是平均薪資,所謂的平均薪資算法以最近一次所領的薪資往前推六個月,這六個月的薪資平均下來,即為平均薪資,而資遣費的發放應該以平均薪資為準。
2.於該公司任職滿一年,即發予一個月的平均薪資,以此類推。(所以以我的情形來說的話,我的資遣費應領二個月又12分之5的平均薪資)
當我確定這些問題的答案後,我再次致電回公司,並向公司管理部當局說明,說我有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相關的計算方法,並將計算方法告訴公司,結果…公司的管理部主管依然是以第一次的說法將我的問題給打了回票。
管理部主管:「哦…勞工局是說要這樣算哦,可是經過我們公司方面的考量,我們是想說,大家同事一場,也已經讓你領了年終獎金了,那你將一個月的資遣費加上年終獎金的金額,那總total應該就沒錯了吧…那就這樣。」
在那家公司已經任職滿二年五個月了
離職時,和公司主管說好的,是把我給"資遣"的
那時…一切都很正常,也沒什麼大問題
我還特地上了公司網站上的員工專區看公司訂立的人事章程及各項規則
一則條文寫的很清楚
『任職滿一年者,給予一個月的資遣費…以此類推』
公司主管也說了…就照公司規定
本來想說…這樣就好了
離職時,大家也都和和氣氣的
我已經很滿足了
沒想到…在我將我的薪轉存摺拿去刷帳戶餘額時
卻發現…公司竟然只發一個月的資遣費給我
當初發現金額有問題時
第一次打到公司去詢問相關的人員
結果公司的管理部人員竟然說:「呃…因為哦…其實早在過年前的時候就有想過要把你資遣了,但是也想說大家同事這麼久了,於是就讓你領了年終獎金,也讓你過了個快快樂樂的年了。而且本來資遣費是要給基本薪資的,我們也給了你一個月的全薪,再加上員工旅遊的旅費也沒從你那邊扣錢了。所以…基於種種考量,公司這邊便決定給你這些金額。」
當初我聽完時,就覺得…『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這樣不對啊…』
於是我打電話去勞工局問相關的法規
我問的問題有:
1.資遣費到底是要給所謂的基本薪還是全薪?(P.S 我的勞保卡薪資才一萬五千多而已)
2.領資遣費與在該公司的服務的年資算法到底是怎麼算?
結果勞工局給我的答覆為:
1.資遣費所領的金額應該是平均薪資,所謂的平均薪資算法以最近一次所領的薪資往前推六個月,這六個月的薪資平均下來,即為平均薪資,而資遣費的發放應該以平均薪資為準。
2.於該公司任職滿一年,即發予一個月的平均薪資,以此類推。(所以以我的情形來說的話,我的資遣費應領二個月又12分之5的平均薪資)
當我確定這些問題的答案後,我再次致電回公司,並向公司管理部當局說明,說我有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相關的計算方法,並將計算方法告訴公司,結果…公司的管理部主管依然是以第一次的說法將我的問題給打了回票。
管理部主管:「哦…勞工局是說要這樣算哦,可是經過我們公司方面的考量,我們是想說,大家同事一場,也已經讓你領了年終獎金了,那你將一個月的資遣費加上年終獎金的金額,那總total應該就沒錯了吧…那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