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搭飾品

台北美校疑爆性侵 學長強暴12歲學妹

台北美國學校一名未成年女生小琳(化名),一年多前遭同校學長性侵害三次,傷心家長上午由台北市議員徐佳青陪同指控,被學校以退學要脅她女兒,二度要求家長簽署承諾書與免責函,企圖遮掩性侵害事實,並且在事件發生後一個月才向台北市家暴中心通報。但該校校長Ulfers說這些都不是事實。   

小琳的母親Amy指責台北美國學校蠻橫,表示已寫信向美國總統布希告狀,要求美國政府介入處理,近日也將向陳水扁總統陳情,希望藉兩國政府之力,還她女兒公道。

Amy在記者會中哭訴指出,前年5月,她12歲就讀美國學校7年級的女兒小琳,在北市仁愛路家中,遭到小琳姐姐同班同學Ben強暴,後來Ben又再強暴她女兒兩次。

Amy說,她直到前年8月才知道此事,9月1日告訴學校,但學校對相關法律問題及因應之道,皆未多做說明,只將她女兒轉介到心理諮商機構,5日學校竟然叫她立即到校簽署「承諾書」及「免責函」,否則要將她女兒退學,兩分文件內容皆在未經查證情況下,即認定此事件為「雙方自願」的「合意性交」,而不是性侵害,並且要求她放棄對美國學校、加害人及家長等相關人士的法律行動。

她因對法律不熟悉,且怕女兒遭到退學,雖然拒簽兩次後,最後仍簽下文件。

Amy說,她於前年10月7日向台北市家暴中心完成通報、驗傷等程序,警方也受理偵辦,但奇怪的是美國學校也在10月6日通報,但事件已發生超過一個月,違反性侵害防制法、及兒童少年福利法24小時的規定。

徐佳青表示,該案經被害人向士林地院提出控訴後,法院已認定男方Ben確實曾與小琳發生過性關係,但對兩人的性關係則認為是「兩情相悅」,只判決男方假日生活輔導及訓誡處分,而男方也在美國學校刻意安排下,已長期滯美求學。

由於男方在事後已與女方達成民事和解,有媒體質疑Amy為何還要再開記者會,但Amy哭訴說,「這是兩回事」,民事和解部分是不想傷害男孩的前途,但全案是公訴案,為了追求事情真相及美國學校責任,才出面指控,並檢具新證據,重新向士林少年法庭提出重新審理要求。

Amy在記者會中哭訴說「小琳整天以淚洗面,不敢見人,怕被同學恥笑,長達一年,我都害怕她會自殺,有誰能了解我們的痛苦」。

*這篇我不懂的是,為什麼他媽媽卻還堅持要念美國學校..
  是虛榮心嗎????
  • 對啊,我也不懂,被美國學校退學就退學啊
    就算被退學,我也要公布

  • 讀美國學校真的比較屌一點嗎??
  • 奇怪.....與16歲以下兒童發生關係就已經犯法了.
    怎麼會判無罪?
  • 對啊  為甚麼這樣會是無罪?


    不過發生這種事  媽媽還堅持留在那間學校
    小女孩不會很痛苦嗎?
  • 不管學妹願不願意~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就已經違法了
  • apthetic:D
    apthetic:D
    痾....他媽媽堅持小孩唸下去
    沒有錯吧更不是虛榮
    做錯事的又不是她們,為什麼要害他女兒被退學?
    好像扯遠了...
  • 每次發生這種事
    強暴犯總是說
    "我們是兩情相悅"
    "她自己行為不檢"
    真是壞到極點,下輩子做豬
  • 流轉的豬頭
    流轉的豬頭
    當豬是汙辱可愛的豬....

    下輩子待在牢裡 
    和虐待兒童的犯人一起被牢裡大哥"伺候"
    這對他們來說才是應有的享受
  • 哎呀    真對不起豬
    我應該說他們會變成人人喊打的蟑螂才對
  • 犯罪的那個人是不是很有來頭
    怎麼這麼大的事會被這樣處理
    還是大家都收了很多的錢
    是有沒有天良阿?!
    很奇怪耶!
    怎麼妹妹發生這樣的事
    姐姐還可以安穩的在學校上課嗎?
    媽媽的心態又是什麼?
    真的很扯~
  • 我想可能因為強暴的人也在16歲以下吧
    所以法律上也有不同看法

    不過是外國人的小孩嗎?
    如果是外交官的小孩有免責權嗎?
回應...
 返回 穿搭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