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交接,不給薪水
我先生去年6月份離職
他當時離職沒有辦理交接..也就是說不做就走人了
他是6月底走人的
但是七月份我們並沒有領到6月份的薪水
我一直覺的因為當初離職沒有交接好所以我們沒拿到薪水
只好自認倒楣算了
結果..去年年底我收到扣繳憑單
她們把沒給的薪資也一併申報了
我當然有點不爽
沒拿到薪水就算還要我們申報
我打電話去公司請她們將金額改過
她們原本說要改
結果居然發一張公文給我
說因為我們沒辦理交接所以暫時將薪水放著
等我先生去辦理交接時才發這筆薪資
我打電話去說我們不要這筆錢了
因為要給早給了
她們居然誘發一張公文來說
以我先生的名義將這筆金額捐給公司的職工福利委員會
我想請問的是
公司可以以沒有辦理交接不發給薪資嗎
還有如果我申報所得時
可以去國稅局告知她們以多報少嗎
他當時離職沒有辦理交接..也就是說不做就走人了
他是6月底走人的
但是七月份我們並沒有領到6月份的薪水
我一直覺的因為當初離職沒有交接好所以我們沒拿到薪水
只好自認倒楣算了
結果..去年年底我收到扣繳憑單
她們把沒給的薪資也一併申報了
我當然有點不爽
沒拿到薪水就算還要我們申報
我打電話去公司請她們將金額改過
她們原本說要改
結果居然發一張公文給我
說因為我們沒辦理交接所以暫時將薪水放著
等我先生去辦理交接時才發這筆薪資
我打電話去說我們不要這筆錢了
因為要給早給了
她們居然誘發一張公文來說
以我先生的名義將這筆金額捐給公司的職工福利委員會
我想請問的是
公司可以以沒有辦理交接不發給薪資嗎
還有如果我申報所得時
可以去國稅局告知她們以多報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