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拿ㄉ回來ㄇ?

之前在新光三越站前無意間看上一ㄍ知名品牌ㄉ包包
價值將近三千多
因為純粹是臨時看到很喜歡
但身上又沒有足夠現金
因此先付五百和店員約定三月初補足餘額再拿回包包
但現在有點後悔想放棄
請問降子五百元拿ㄉ回來ㄇ
商品完全沒帶回家故也不會有刮損或剪牌ㄉ問題
要求退錢是可以拿到全數金額ㄉㄇ
請大家給我意見
總覺ㄉ會被依堆理由回絕之餘還得挨ㄍ白眼><
  • 若拿的回來的話,
    所謂"訂金"就沒有意義了吧?
    希望你會遇到好心的店員,
    願意讓你把錢拿回去喔!
  • 當時應該是你先付500元當作"訂金".
    店家會幫你保留衣服到你們約定的3月初你答應要付款的時候
    因此這500元訂金就是給店家要承擔這段期間內可能有別人要買但你事後卻不買的風險
    理論上是沒理由要回喔
    不過你還是可以去試試看
    說不定那店員\人很好
    祝你好運
  • 主要是看店員ㄝ
    我知道有些櫃像H2O店員就跟我抱怨過
    他說他收500訂金
    過了1各禮拜又說不要了
    害他促銷時沒賣到
    然後又要把錢退客人
    我覺得你說說看
    如果是那家公司規定
    不能全額至少拿回一半
    如果他們公司沒硬性規定
    換各班別
    換別的班的店員時再去一次
    希望那各店員不錯
  • 我覺得本本的美人說的沒錯喔
    訂金就是那樣的意義啊
    沒有付尾款對店家就是損失了
    怎麼好意思要回訂金呢
    就算不退訂金店家也很可能是吃虧的喔
    因為商品有它的流行時效在啊
    會造成他們的屯貨壓力
    所以沒拿回訂金也不要太生氣嘍^^"
  • 要要看嚕
    要要看嚕
    七天內應該可以拿回吧...
    根據消保法有規定產品有七天的鑑賞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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