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發洩一下.....
.....過完年之後很開心的到新公司報到......當初在寫個人資料的時候就覺得怎麼會有免費的十五天自行試用期.......不過由於工作的內容自己很有興趣....就很開心的做了一個禮拜.....結果...發現了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打卡鐘比中原標準時間快十五分鐘...但是上班要看打卡鐘...下班才看標準時間...超時工作沒有加班費...公司安排的課程要用自己的時間去上.....不得佔用上班時間....試用期滿要簽二年合約....不到約滿離職要罰當月薪資二倍金額外加五萬元教育費......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這間公司......真的蠻傷心的......覺得自己被當成呆瓜一樣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