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法律問題

之前債務人抵押給我的房子已經拍賣出去
而且扣除手續費法院也將拍賣價金足以清償我的債權
且法院本來應於過年前就判決下來的
結果法院延至2/14才說要開庭將拍賣之價金發給我們
我們在2/14號去法院開庭時.本來可以領到錢的
結果法院卻說會計那邊週轉不過來.沒錢支付給我
所以要我們2/15再去領
結果我們2/15去的時候.又無功而返
法院又說要改期
請問有人知道可以聲請國賠嗎
這一筆錢害我跳票
這算是法院的疏失嗎
法院算盜用公款嗎
  • 都沒人知道嗎
  • 建議你可以去問你選區的民代立委之類的
    他們應該都有選民服務可以提供諮詢
    (聽說有人不會報稅都去找他們代填哩...)
    或是台北正政府也有免費法律諮詢

    不然或者以前有聽說一些大學的法律社團
    也有提供免費諮詢
  • TO  本本ㄉ美人...

    我不懂法律.可是之前在版上有看過"請大家問我法律問題"還是"有法律問題可以問我.."的標題..不妨先找找.看是否有人可以幫你~~~

    剛剛.在文章搜尋輸入"法律"找了一下.真的有類似標題耶!!

  • 我是念法律的
    這種情形是無法國賠也不是盜用公款
  • 試試行政訴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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