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熟悉勞基法~ 關於薪資方面的事情
我上個禮拜離職, 在職期間補習班宣稱老師到了學生卻沒出現要給半薪, 但從來都沒有書面聲明, 甚至連主管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時間實行這樣的規則, 我跟前雇員交接時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所以後來計算老師薪水有三個月都沒有扣老師的半薪~ 主管發現了錯誤, 就說我要負責,
我也都做好了彌補的措施~ 可是有位老師已經離職無法扣款~ 主管說要從我的薪水裡面扣, 我覺得很奇怪我應該被扣錢嘛?
我也都做好了彌補的措施~ 可是有位老師已經離職無法扣款~ 主管說要從我的薪水裡面扣, 我覺得很奇怪我應該被扣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