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毛手毛腳 6歲娃自救
老爸毛手毛腳 6歲娃自救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廣 告
屏東縣一名六歲多的王小妹妹遭父親多次性侵未遂,向祖母、鄰居求助,祖母擔心兒子受罰,鄰居怕被報復,要小女孩「自己救自己」;有一天警察上門查戶口,小女孩鼓起勇氣敘述自己的遭遇,王姓男子因而被送法辦。最高法院昨天判決王有期徒刑三年確定。
本案是由屏東縣政府依兒童福利法規定獨立提起告訴,並由屏東縣警局里港分局移送地檢署偵查起訴。
民國八十八年一、二月間,小女孩是六歲多的幼稚園生,父親王姓男子多次在夜間從一樓他母親的房間把她抱到樓上房間,想要性侵。因女兒太小,身體發育不成熟,無法達成目的,只在女兒生殖器官旁摩擦,事後要求女兒不得聲張,並以吃甜不辣、鹽酥雞等安撫。
小女孩因疼痛常大聲哭叫,祖母發現有異,為她擦藥,但不忍心舉報兒子犯法,又心疼孫女的遭遇,矛盾之餘,向鄰居吐露心聲,指孫女每天晚上哭得好悽慘。
鄰居聞言詢問小女孩,小女孩告知受父親侵害的經過,並請鄰居幫忙,但鄰居怕報警會被報復,告訴小女孩可以自己救自己,如向老師或警察求救。
八十八年二月十五日上午,管區警員到王家查戶口,小女孩想起鄰居的教導,主動向警察「告」爸爸。
王姓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否認對女兒動手動腳,指女兒平時胡言亂語,母親精神也有些錯亂。他還說他不識字,警訊筆錄是警察自己寫的,他從未承認。
雖然王姓男子的母親一度翻供,指之前的說法是大家在開玩笑;小女孩最初被寄養在叔叔家時,也曾推翻先前的說詞,但法院認為,沒有人會拿自己家人性侵之事開玩笑,小女孩也會因為家族的壓力更改說詞,加上小女孩在後來的寄養家庭表現出讓人訝異的自慰行為,更加深法院認定王有罪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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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真是變了!
那個祖母和爸爸會有報應的...
那些見死不救的鄰居也很過份...還叫6歲的小朋友想辦法自己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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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廣 告
屏東縣一名六歲多的王小妹妹遭父親多次性侵未遂,向祖母、鄰居求助,祖母擔心兒子受罰,鄰居怕被報復,要小女孩「自己救自己」;有一天警察上門查戶口,小女孩鼓起勇氣敘述自己的遭遇,王姓男子因而被送法辦。最高法院昨天判決王有期徒刑三年確定。
本案是由屏東縣政府依兒童福利法規定獨立提起告訴,並由屏東縣警局里港分局移送地檢署偵查起訴。
民國八十八年一、二月間,小女孩是六歲多的幼稚園生,父親王姓男子多次在夜間從一樓他母親的房間把她抱到樓上房間,想要性侵。因女兒太小,身體發育不成熟,無法達成目的,只在女兒生殖器官旁摩擦,事後要求女兒不得聲張,並以吃甜不辣、鹽酥雞等安撫。
小女孩因疼痛常大聲哭叫,祖母發現有異,為她擦藥,但不忍心舉報兒子犯法,又心疼孫女的遭遇,矛盾之餘,向鄰居吐露心聲,指孫女每天晚上哭得好悽慘。
鄰居聞言詢問小女孩,小女孩告知受父親侵害的經過,並請鄰居幫忙,但鄰居怕報警會被報復,告訴小女孩可以自己救自己,如向老師或警察求救。
八十八年二月十五日上午,管區警員到王家查戶口,小女孩想起鄰居的教導,主動向警察「告」爸爸。
王姓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否認對女兒動手動腳,指女兒平時胡言亂語,母親精神也有些錯亂。他還說他不識字,警訊筆錄是警察自己寫的,他從未承認。
雖然王姓男子的母親一度翻供,指之前的說法是大家在開玩笑;小女孩最初被寄養在叔叔家時,也曾推翻先前的說詞,但法院認為,沒有人會拿自己家人性侵之事開玩笑,小女孩也會因為家族的壓力更改說詞,加上小女孩在後來的寄養家庭表現出讓人訝異的自慰行為,更加深法院認定王有罪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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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真是變了!
那個祖母和爸爸會有報應的...
那些見死不救的鄰居也很過份...還叫6歲的小朋友想辦法自己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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