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算嗎~幫幫忙吧~

某一個員工自75年1月1日至A公司任職,93年12月31日該員工年滿55歲申請退休,已知該名員工93年1月至93年6月之月薪皆為5萬元,93年7月至93年12月之月薪皆為5萬5千元;且自90年起勞保投保薪資皆為4萬2千元
 
請問:
 
1.該員工是否可以申請退休,依據何條法令判定??
2.若該員工可以退休,公司應給付多少退休金?如何計算?
3.該員工是否可以請領老年給付?依據何條法令判定?
4.若該員工可以請領老年給付,則勞保局應發給多少錢?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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