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阿賴
我覺得故事不是在強調一見鍾情...你還記得故事中34歲的男主角本想要和百分百女孩講話 不過最後沒有勇氣所以只是和她擦肩而過
之後男主角想到要如何去和女孩講話了 她是打算講個故事給那女孩聽
故事的內容是描述一個18歲的少年和16歲的少女 原本相信對方就是自己在尋找的百分百 但後來他們起了疑念 認為找到的百分百太容易了 所以他們分了 並認為要是他們倆真的都是對方的百分百 在人生當中一定會在碰面 所以他們約定下次再碰面時 兩人會結婚
兩人分開後 都生了一場大病 病失去了所有和對方有關的記憶 之後兩人也經過了不同樣的人生也有過百分之75 85的戀愛
14年之後在四月的一個晴朗上午 兩人擦肩而過 失去記憶的微光 一瞬間照亮兩人的心 但那微弱的記憶之光無法照亮14年前他們說過的話(應該是指那結婚的諾言) 兩人又沒入人群中
"你不覺得這是個很悲傷的故事嗎" (34歲的他認為他應該用這句話對百分百女孩做故事的結尾)
重點是18+14=32 那故事不是別人的故事 正是他和百分百女孩14年前的故事 (我的想法)
村上春樹的"遇見百分百女孩"是個在故事裡的故事...
你聽的懂我在講啥嗎? 我把重點都翻譯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