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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捷運內強行猥褻女子新聞的後續

這傢伙夠扯的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2380433.shtml


捷運狼獲釋  上網想和被害人做愛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上個月在捷運列車廂內發生一起離譜案件,24歲男子林子桓在眾目睽睽下,將一名女子撲倒在地加以猥褻;更離譜的是,檢方發現林對被害人著魔,被捕後獲釋,非但不收斂,還在BBS留言板上找到她,和她聯絡,要求做愛,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上午將林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林子桓的家,與台北地檢署在同一條馬路上,只要過一個斑馬線就可以走到,但他只於被移送地檢署時,接受內勤檢察官訊問一次,獲釋後,就不再出庭,還叫他媽媽轉告檢察官稱自己有精神病,已住進市立療養院,試圖脫罪,但檢察官認為他行為惡劣,仍起訴他。

檢察官以「乖張」來形容林子桓。起訴書指出,林於大眾運輸工具內,不顧被害人之抗拒及其他乘客制止,多次對被害女子強制猥褻,犯行乖張,且犯後猶以網路與被害人聯絡,要求與她性交,顯見犯後並無悔意,犯行也使被害人身心俱創。

檢察官說,被害人被欺負時,有乘客誤會是情侶吵架,反應冷漠,一場驚魂後,為避免其他女子受害,女被害人特別上BBS站現身說法,提醒婦女同胞在列車上遇色狼時,該如何自處,不料,該留言被林看到,林也上網留言,稱想和被害人性交。BBS站內信件內容、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都被檢察官掌握。

林子桓是在上月某日傍晚6時40分坐捷運時,突然走到一名穿短裙的女生面前,伸手摸她大腿,又摸她下體,被害人閃躲到別的車廂,林也跟去,眼見乘客變少,林乾脆將她撲倒,在地板上侵犯,等到捷運開到台北車站時,林才被數名乘客合力扭送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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