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國中就開始...
看到喜歡的男生.
注意他一陣子.觀察他會出現的時間.
然後..
一次在公車上遞紙條給一個附中的.
一次在上學途中遞紙條給一個復興商工的糾察隊員.
然後都不了了之..人家完全沒回.本來跟我坐同一班公車的男生還故意都避開時間或提早下車...有夠丟人的.誰叫我那時候又醜又胖~~~是誰都會覺得拿了紙條很倒楣的..哈~~~
高中時..
注意到一個7-11的店員很帥很親切.
一樣又是遞紙條.
後來他有打給我..但是因為他為人龜毛又潔屁.
最後也沒結果...
跟我男朋友認識時.我也是比較小小主動.
問他"我們現在算男女朋友了嗎.."
就在一起了..
我算是喜歡就會讓對方知道.
失敗就算了....難過幾天就沒事了...
可能因為只是喜歡而不是愛吧.
沒真的在一起我是不可能愛上一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