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 要課稅了!
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網路拍賣(新聞、網站)要課稅了!稅務機關初步決定,依現行營業稅法規定,經常在網路販賣商品的個人必須辦理營業登記,繳交營業稅和所得稅;非經常性的個人交易則應併入個人綜所稅的「一時貿易所得」申報,只有拍賣汽車、服飾、日常生活用品等才不用繳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國稅局尚未將相關資料送到財政部,對於「個人在網路拍賣商品、又達到一定規模」的課稅標準問題,由於認定標準不易界定,因此財政部會先邀請相關業者召開公聽會,再決定是否訂出原則性規範。官員推估,去年在網路上的交易,可能達百億之譜,照說所扣的稅包括營業稅和併入個人綜所稅,至少要有五億以上,但實際所扣到的金額遠低於此,因為扣除有登記的公司行號利用網上交易有據實申報繳稅外,利用網站拍賣有許多是未登記而未繳交營業稅。
至於在網路拍賣二手貨物的課稅問題,國稅局官員說,如果買進二手商品販賣,由於已經有「買進賣出」的行為,所以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要繳稅;而販賣個人二手商品,像是自小客、衣物、家具(新聞、網站、商品)這類商品都免稅,但如果是「經常性」交易,則由國稅局採事實認定標準查核。
至於在網路拍賣二手貨物的課稅問題,國稅局官員說,如果買進二手商品販賣,由於已經有「買進賣出」的行為,所以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要繳稅;而販賣個人二手商品,像是自小客、衣物、家具(新聞、網站、商品)這類商品都免稅,但如果是「經常性」交易,則由國稅局採事實認定標準查核。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國稅局尚未將相關資料送到財政部,對於「個人在網路拍賣商品、又達到一定規模」的課稅標準問題,由於認定標準不易界定,因此財政部會先邀請相關業者召開公聽會,再決定是否訂出原則性規範。官員推估,去年在網路上的交易,可能達百億之譜,照說所扣的稅包括營業稅和併入個人綜所稅,至少要有五億以上,但實際所扣到的金額遠低於此,因為扣除有登記的公司行號利用網上交易有據實申報繳稅外,利用網站拍賣有許多是未登記而未繳交營業稅。
至於在網路拍賣二手貨物的課稅問題,國稅局官員說,如果買進二手商品販賣,由於已經有「買進賣出」的行為,所以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要繳稅;而販賣個人二手商品,像是自小客、衣物、家具(新聞、網站、商品)這類商品都免稅,但如果是「經常性」交易,則由國稅局採事實認定標準查核。
至於在網路拍賣二手貨物的課稅問題,國稅局官員說,如果買進二手商品販賣,由於已經有「買進賣出」的行為,所以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要繳稅;而販賣個人二手商品,像是自小客、衣物、家具(新聞、網站、商品)這類商品都免稅,但如果是「經常性」交易,則由國稅局採事實認定標準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