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開學後發現學校的制度太差勁了.所以要辦休學~!!如果你是助學貸款的話.就要準備助學貸款的單子跟學雜費的單子.滿20歲的話就可以自己帶家長的印章.沒滿的話就必須要家長陪同吧.之後就去學校拿休學的單子.就開始run每一個單位的簽章.
因為我是助貸.所以學校要我先繳清學雜費的1/3才肯讓我拿回另一張由學校留根的助貸(若拿到學校跟自己留根的助貸單子後.要快去銀行辦註銷.不然還要再繳一筆學費喔)~~大致上就是醬吧
但我現在都還沒辦好是因為我根本沒去上過什麼課.也是新生.什麼東西都沒弄卻要我繳1/3的學雜費.去跟總務處反應後.他說要有老師證明我確實都也沒去上過課才肯讓我無需繳那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