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ㄡ~拍賣要繳稅了
[ 造型精靈 ]
作 者:auctions_adm@yahoo.com.tw (拍賣-討論專區管理員)
標 題: 網路拍賣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等稅務問題
時 間:2004/05/25 19:12
親愛的賣家,
隨著網路拍賣市集之蓬勃發展,從去年11月開始,財政部賦稅署與國稅局即開始對網路拍賣賣家進行課稅了解,並表示根據「有所得就要課稅」的原則,在網路拍賣的交易必須報稅。最近更有媒體報導稅務主管機關未來可能針對網路拍賣每月銷售金額達六萬元以上,以及每月成交次數三、四次以上者列為稽徵課稅對象。
過去幾個月來,Yahoo!奇摩拍賣接獲許多賣家來信表達對於稅務的問題,我們深知賣家朋友們對於拍賣稅務的諸多疑慮與不安,包括對於經常性銷售的認定標準、是否該申請營利事業登記、以及申報作業的細則不甚了解等。我們已積極向稅務主管機關反映,希望主管機關能給予協助,提供所有賣家繳納稅務之依循。
而針對媒體報導主管機關對於「經常性賣家」認定標準之一:每個月成交次數三、四次以上,我們認為由於網路拍賣與實體零售業有著相當大的不同,一元或低價起標時售價有時會低於進貨價,更有棄標、個人二手商品交易等特性﹔倘若以每月的交易次數為衡量的依據,著實有相當大的可議空間。因此我們也積極將網友所遭遇的相關問題以及產業的觀察意見反應給稅務機關,期望能規劃出一套完整明確的施行細則,讓網路拍賣能夠在健全的市場與體制下正向發展。
主管機關計畫稽徵網路交易稅收,乃是針對所有網路拍賣經營者與使用者,無論您是在哪一個網路拍賣服務平台,或自行設立電子商務網站銷售商品,無論該電子商務平台設在國內或國外,是本國或外國公司,和該營利事業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都適用同樣的標準,依法必須誠實納稅。
此外,也有諸多網友耽心個人資料與拍賣交易紀錄是否會被主動交予政府主管機關。我們在此也重申,守法是Yahoo!奇摩經營的基本原則,而維護網友權益、協助網友解決問題更是我們戮力提昇服務的重要方向。我們不曾主動將拍賣個人資訊交給主管機關,惟基於守法立場,在稅務機關認為特定對象有規避稅金之嫌並進而要求提供該會員資料時,我們必須依法協助。相信所有正派經營之企業或網站,對主管機關依法提出之要求,也會秉持相同的立場與做法。
除了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與陳情外,我們特別委請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Deloitte & Touche) 針對賣家常見的疑問,依現行法令彙總整理,將另行提供各位網友參考。短期內,如果您對於網路拍賣稅務還有其他問題或意見,建議您立即向您的戶籍所在之稅捐機關洽詢與反映。
Yahoo!奇摩拍賣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