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問題...

想請問一下

如果夫妻2人

夫有欠稅金

妻名下有錢或是房子

那將來會從妻那邊要求付夫所欠的稅金嗎?

還是說得申請什麼"夫妻財產分開"之類的東西

才不會要幫對方付錢??

@@有點搞不清楚

請知道的回答一下

謝謝

  • to:孟欣妹妹
    泥不是還沒嫁
    還是準備了......
    ccccc

    如果夫妻2人

    夫有欠稅金

    妻名下有錢或是房子

    那將來會從妻那邊要求付夫所欠的稅金嗎?

    可以
    除非妻能證明這個物是妻所有的.....
    但是很難.......

    夫妻財產分開這個我記得是結婚前才辦
    結婚後辦....
    然後又在討稅的時候辦
    可能人家不承認......
    會有脫產之嫌.......

    如果沒付的話
    可用強制x行法
    動產不動產銀行戶頭都會被扣押(當然只限本國的...)
  • 房子的登記人是妻

    存款登記人是妻

    這樣足以證明嗎?
  • to:孟欣妹妹
    太專業一點
    實務我不行..........
    ccccccccc

    等人家幫解吧.......
  • 現行民法就夫妻財產只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
    只有婚後財產才加入作為剩餘財產分配
    所以現在的認定非常簡單---
    登記誰的或在誰名下的就是誰的
    婚姻存續中各自管理並各保有其所有權
    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責任
    只是婚姻關係消滅時夫妻內部需做剩餘財產的分配
    對外而言
    夫妻還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簡單的說法是如此--------
    所以登記是你名下的房子
    還有你的名下存款
    只有你的債務人可以強制執行你的財產
    夫之一方的債務人則無權...
    另外
    如果雙方有去法院辦理登記為其他財產制
    才可以以之對抗第三人

  • 如果雙方有去法院辦理登記為其他財產制
    才可以以之對抗第三人

    這是指去辦時
    變成兩人共有財產制
    如房子存款帳戶嗎??
  • 約定夫妻財產制還有很多種
    ex共同財產,分別財產制等---私法自治原則
    因為怕夫妻內部關係外人難以了解
    有損及夫or妻之債權人權益
    所以必須登記方可對夫or妻之債權人生效
    通常都是為規避法定財產指中聯合財產部份而訂定分別財產制.......
    我倒是還沒碰過定共同財產制的
    書生
    你需要這方面的資訊啊??
  • to:sherrywu
    順便問問而已~~
    我記得夫妻財產分配好像沒那麼簡單.....
    因為除了名下的財產
    那所謂的動產這些聽說就滿難處理
    債權人追討還是可以追討動產部份
    就是所謂的聯合財產
    分別財產那可能比較沒問題........
    聯合財產向來是爭議點
  • 所謂聯合財產的部份
    在法律本身上是沒什麼問題的
    夫妻婚後財產才共同組成聯合財產
    此部分在離婚或一方死亡時
    才有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引起爭議的是----
    如何明確區分出夫妻二人的財產
    特別是無需登記的動產
    很難舉證證明是誰的

    有人是把購買家電的保證卡填上妻或夫之名義
    或以刷卡名義人為所有權人
    以用為舉證為妻或夫之財產

    分別財產制一定要法院登記
    而且須在債權發生前就登記---否則不得對抗債權人
    還要列舉所有項目
    很麻煩
    感覺不像是一般夫妻會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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