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產續承權!

請問現行法律是否以兒子為財產續承權之第一順位?
因為我伯父最近剛過世,而他的兒子不僅忤逆尊長.不務正業又常喝酒鬧事,我伯母擔心倘若其子為財產續承權之第一順位,那麼不到一年財產便會被他揮霍殆盡!由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我不清楚,我一直以為遺產是由伴侶及子女共同繼承的,希望熟知這方面知識的人能提供解答,感激不盡!
  • sitivviane
    sitivviane
    若沒有特別立其他遺囑(給兒子一人繼承)的話
    依照法律應繼分來繼承
    是妻及子女共同繼承的...若
    我沒記錯應是妻1/2;子女1/2

    不曉得對不對,您參考看看
  • 寶貝...
    寶貝...
    嗯...如果沒有特定指誰繼承ㄉ話
    是像樓上ㄉ講ㄉ那樣唷..
    我學過..保險ㄉ課程有教...
    如果我沒記錯ㄉ話...
  • 好像沒錯..

    當配偶和第一順位直系卑親屬一起繼承時
    每個人的應繼分為相同

    和第二順位或第三順位一起繼承時
    配偶的應繼分為所有遺產的二分之一

    和第四順位一起繼承時
    配偶的應繼分為所有遺產的三分之二

    〔參考法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
  • cwj
    cwj
    除非其他的子女同意抛棄

    否則正如sherrywu說的要平均分配喔...
  • to sherrywu
    所以你伯母
    可以先取得你伯父的財產二分之一
    剩下二分之一的部分
    再依民法繼承做分配
    ~~~~~~~~~~~~~~~~~~~~~~~~~~~~~
    這樣說不對喔
    應該是先將伯父和伯母的財產分開計算(不包括婚前財產)
    哪一方財產比較多
    要將多出來部分的二分之一給另一方
    之後再開始分配遺產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