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有另一個分身....
剛剛去參考她的評價......
有一個評價內容令人不敢茍同她的交易方式.....她是買方,貼上來給大家參考,大家認為這是什麼樣的女孩子?好可怕............................
評價為: 普通 ,評價人(賣方):
完全敗家女3分鐘輕鬆變成富婆的一生理財寶典致富手冊 (2002-11-02 11:02)
賣方滿意度: 普通 !
意見︰請勿討價還價.謝謝 (2002-11-07 02:08)
回覆︰我錢已經匯粉多天囉..一收通知我就馬上匯了..請寄出書.謝謝..如果你覺得我不願付超貴的郵資60元讓你少賺很多.那你可以用投郵筒.我不是付你20元郵資嗎.你可以以印刷品貼10元郵票.這樣你可以多賺10元.比原來的60-40=20.少賺10元.抱歉失業一個多月.我必須要1元當10元花.阿李阿多 (2002-11-07 11:55)
回覆︰看來你對系統不熟.按回覆我是收不到通知的.要按評語.我照21元標價給你.你不賣我.然後要超收郵資.現在又要我強迫棄標.那我只好去檢舉你了...郵資本來就是照一般賣方收到願意付出的.而你卻變相加價.. (2002-11-14 10:28)
回覆︰最重要是你收了錢很多天了.卻不願意寄出東西.超收郵資的壞習慣.看來不是我受害而以.就算掛號也才30元而你卻要收60元. (2002-11-14 10:30)
意見︰我在說明中有說明清楚郵資多不退少不用補既然尼無法配合就不要下標.不要下標以後又要跟我討價環價.這樣我不接受的. (2002-11-15 02:08)
回覆︰我已經付錢是事實.而你超收郵資我真搞不懂.我不能選擇我要的郵寄方式ㄇ.你根本就順便賺郵資.你再不寄出.那麼等雅虎跟你聯絡了.如果雅虎沒處理到滿意也許你可以等消基會或警察局跟你聯絡.收錢不寄東西.強迫買方超付不實郵資.在消費法理這是可以成立的.你自己想清楚.我要這本書 (2002-11-15 11:46)
意見︰請告知地址 (2002-11-15 13:46)
意見︰我出國5日所以請等我回國在處理 (2002-11-15 17:36)
回覆︰你分明故意整我.突然說要出國5天.如你真出國.請給我班機號碼.我會請在海關蓋章的警員朋友.幫我查查看你是否真出國.如你真出國.我沒話說.如果不是.請明天寄出書.謝謝.小姐今天已15日.已經結標13天了. (2002-11-15 22:27)
意見︰請自行看關於我.我人在台灣的話我位什麼不處理.請不要無取鬧. (2002-11-16 06:32)
意見︰書我已寄出但是我並不欣賞你的購物態度我已將你列入黑名單不想跟你交易.還有寄書花了30元郵資寄(印刷品).並不是尼說的10元.下次不要再跟別人計較郵資.